2026年7月30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情况公示(福鼎市沈海高速公路八尺门互通口连接线工程)

审批
福建-宁德-福鼎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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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30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情况公示(**市沈海高速公路八尺门互通口连接线工程)
发布时间: 2026-07-30 16:0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下载链接(除依法不能公开的内容)

1

**市沈海高速公路八尺门互通口连接线工程

**省**市**市白琳镇藤屿村、白岩村

****

**省****公司

项目建设起点接乍沿线市政八尺门大桥处,起点桩号K0+000,全线沿旧路展线,途径月片山,终点接沈海高速白琳互通出入口路段,终点桩号为K2+296,道路长度为2296米,路基宽度为16米,道路等级为二级公路,设计时速为40km/h,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对现状道路宽10-12米进行拓宽改造至16米,并增设排水、交通安全设施等配套设施。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相关配套工程。

1、生态保护措施:从生态保护角度进一步优化施工组织,通过采取永临结合、统筹布设沿线临时工程等措施,减少工程占地和地表开挖;采用绿色施工工艺,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加强边坡支护,尽量减小开挖创面。采取强化土石方管理、加强综合利用等方式减少弃渣,将弃渣排至指定弃渣场,落实先挡后弃要求,加强弃渣场管理和监控,避免产生次生生态破坏。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和教育,禁止擅自捕杀野生动物和破坏野生植物。严格落实水土保持要求,表土分层剥离、堆放、回用,施工结束后及时开展生态修复等工作。

2、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应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开居民区的午、夜间休息时段,合理安排施工运输车辆的运输线路和运输时间,降低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运营期,对近期、中期噪声预测超标声环境保护目标安装隔声窗,对远期超标加强跟踪监测,并预留隔声窗设置资金。施工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排放限值。运营期公路两侧红线外35米范围内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4a类标准,其他区域执行2类标准。

3、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设置的临时堆土场、施工场地等施工场站应尽量远离水体布设,施工场地需设置截水沟、隔油池以及沉淀池,施工冲洗废水、含油废水及生活污水不得直接外排。涉水桥梁施工应选择在枯水期,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围堰等措施,废泥浆、钻渣收集后运至河**处理,避免排入水体。各类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优先回用于施工生产及洒水抑尘。

4、废气防治措施:严格按照《**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规定要求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现场及土石方运输应采取防风、降尘、洒水等措施,防止运输中物料抛洒滴漏影响周边环境。施工工地、临时堆土场等场所周围应设封闭的围挡,并采取防尘覆盖、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冲洗等防尘措施。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5、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应定点堆放收集、及时清运,禁止向周边河道、岸边、农田、生态林地等随意堆放或倾倒。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高效的环境事故应急管理机制,制定应急预案、配备应急物资和****管理部门的联动。桥梁两侧设置防撞栏杆;各桥梁设置径流收集系统,涉水桥梁段设置事故应急池;重要路段设置警示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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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下载链接:

https://www.****.com/gs/detail/1?id=60608bZmu2备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公开的主体,该链接为项目建设单位提供,公示维护工作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

一、公示时间:2026年7月30日—2026年8月5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3-****389 传真:0593-****177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开发区闽东东路1号

邮 编:352100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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