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撑**热带雨林国家公园“两门一心”旅游服务体系建设,**市拟于水满乡水满路与**路交叉口选址建设**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基地及配套设施。该项目已于2024年完成一轮规划调整,用地性质确定为文化/交通场站混合用地。鉴于在****博物馆所承担的科普展示功能与本项目拟配建的文化功能存在明显重叠,现拟将用地性质由文化/交通场站混合用地调整为交通场站用地,据此,我局拟按程序启动《B-02地块规划修改必要性论证报告》的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自由贸易港国土空间规划条例》及《**省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就规划修改必要性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修改地块位于**市水满乡水满路与**路交叉口,地处**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片区入口门户区;南侧毗邻方龙村,东侧紧接黎峒文化园奥雅宫,****政府直线距离约300米,属《**市水满雨林茶园风情小镇控制性详细规划》B-02地块,总用地面积约19641平方米(具体用地范围详见附件1)。
二、规划调整内容
(一)用地调整
调整前: B-02地块为文化/交通场站混合用地,用地分类代码为0803/1208。
拟调整后:B-02地块为交通场站用地,用地分类代码为1208。
(二)调整说明
鉴于**热带****博物馆已选址水满乡并开工建设,其科普展示、生态研学等文化服务功能与本项目前次规划拟承载的文化功能存在高度重叠。为精准匹配**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基地及配套设施当前及未来主体功能需求,切实保障交通集散、车辆管控、换乘接驳等核心功能用地规模与空间效率,避免不同功能在空间布局和流线组织上产生相互干扰,现拟将用地性质由文化/交通场站混合用地调整为交通场站用地,用以集中****基地及配套设施,确保本项目合规落地并充分发挥国家公园入口交通节点的基础支撑功能,为项目后续实施提供明确的法定规划依据。
三、规划修改必要性简述
1.****社区建设
《**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总体规划(2023—2030年)》明确提出构建“入口社区、服务基地、雨林驿站”多层次服务体系。入口社区作为连接国家公园与周边区域的枢纽,承担着提升公共服务设施连通性与便利性、向公众提供优质生态产品和服务、展示国家公园形象等重要职能。2026****政府工作报告亦提出:“以‘两化’兴绿释放生态价值。以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为引领,加快推进**热带****博物馆、**登顶自然教育与生态旅游栈道、‘两门一心’等项目建设。”本项目作为**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基地及配套设施,通过建****社区的交通集散、旅游咨询、车辆换乘等综合接待服务功能,****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目标的落地实施。
2.****社区功能定位,满足交通集散核心职能
**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基地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承担区域旅游服务核心枢纽功能。将用地性质由混合用地调整为纯交通场站用地,能够从空间规划和土地供给层面保障综合交通枢纽、公交首末站、****中心等核心功能的落地实施,避免文化功能对交通功能的空间挤压与流线干扰,****基地的建设规模与功能布局精准匹配实际运营需求。
3.实现客流与车流的有效管控,落实国家公园生态保护目标
降低人为因素对热带雨林生态系统原真性与完整性的影响,是国家公园管理的核心要求之一。本项目涵盖旅游服务、游客集散、售票咨询、交通接驳换乘等功能,其核心策略为通过公交系统与社会车辆的分控管理,实现机动车低碳减排与游客绿色出行。明确交通场站用地属性,****停车场、车辆限行管控设施及游客换乘系统,在入口端对进入国家公园的车辆和访客数量实施有效管控,避免大量私家车直接驶入园内造成生态扰动,切实保障生态安全。
4.避免与在建文化设施功能重叠,实现土地**精准配置
**热带****博物馆已选址水满乡并开工建设,其功能定位涵盖热带雨林生态系统展示、生物多样性科普教育、研学实践等文化服务职能,与本项目前次规划调整中所拟承载的科普展示、生态研学等文化功能高度重叠。若本项目仍保留文化用地属性,将导致同一区域范围内同类公共文化设施重复配置,既造成建设用地**低效利用,亦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功能分区明确、用地集约节约”的基本原则。****博物馆已系统性覆盖区域文化展示需求,本项目应聚焦****基地及配套设施自身最核心的交通枢纽功能,将原混合用地中的文化功能剥离,实现“****博物馆承接、交通功能由本项目承担”的差异化分工,避免功能错位与投资浪费。
5.响应国家公园“园地融合”政策,推动项目合法合规落地
****林业局明确要求,国家公园项目方案必须符合《**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总体规划(2023—2030年)》,确保规划合法合规、用地指标落实、主体功能明确。将用地性质由文化/交通场站混合用地调整为交通场站用地,是基于项目实际主体功能需求进行的精准校正,旨在增强详细规划与项目实际功能需求之间的有效衔接,实现区域公共服务设施的功能错位与互补共赢。此次调整****基地建设提供明确的用地规划支撑,确保项目依法合规落地与有序推进。
四、公示说明
凡是与本项目用地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对本项目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本征求意见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土地、房屋所有权证等),向****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并提交具体的意见。
凡是对本规划调整事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如对上述调整方案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土地权属证明、房屋所有权证等),向****进行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并提交书面意见。
同时,欢迎广大热心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对本规划调整提出宝贵建议,以使规划方案更加科学合理。
五、公示期限
2026年7月30日-2026年8月7日
六、公示地点
****政府网
七、联系地址
沿**路7号****;联系电话:****8690
八、主要图纸
(1)项目位置示意图
(2)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前)
(3)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后)
下载下载下载附件1:项目位置示意图
下载下载下载附件2: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前)
下载下载下载附件3: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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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