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采购公告
各供应商: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现就****巡逻微型车采购项目,邀请有相应资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报价人”)进行网上竞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巡逻微型车采购项目
2.货物内容:采用网上竞价的方式选择供应商为采购方提供巡逻微型车
3.项目清单: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货物名称 | 主要技术参数 | 推荐品牌及型号 | 数量 | 单位 |
| 1 | ****巡逻微型车采购项目 | 巡逻微型车 | 1.纯电动能源类型 2.纯电续航至少200KM以上,快充,4门版 3.储能装置总储电量(kWh)≥15kWh 4.白色/黑色 | 车辆应选用公开在售车型,品质参考选用等同或高于以下厂商的车型: 1.上汽通用五菱-宏光MINIEV 2.江铃易至EV2 | 2 | 辆 |
| 项目合计总价限价(元) | 79000 | |||||
以上报价包括了货物及附件(含质保期内的备品备件、配套专用工具等)的制造、包装、运输、税金以及民航牌证上牌费、验收、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技术培训、售后服务、保修期保障等的全部费用。(不含保险费,保险由采购方自行办理。)
3.项目限价:79000元(含税)。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质保期:整车质保≥3年或10万公里,电池质保≥3年或12万公里。
二、报价文件有效期
报价文件应在报价截止日起90个日历日内有效,成交人的报价有效期延至合同验收之日。
三、货物交货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交货。
四、货物交货地点
**省**市**区登岗镇紫峰****集团有限公司****。
五、*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承诺):
1.报价人具有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事业单位(须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
2.报价人应对以下资格进行响应及提供承诺书:
2.1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情形(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报价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2.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报价,否则全部取消资格。
2.3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4不得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cn)查询为准,报价人需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未按格式要求截图或截图信息不清晰将作不合格报价人处理)。
2.5不得被列为“严重失信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为准,供应商下载并提供信用信息报告,报告生成日期为采购方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且必须文字清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6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2.7报价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提供承诺函):
2.7.1与采购方、****公司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发生各种诉讼和仲裁。
2.7.2报价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被列****集团有限公司不予**对象名单且在限制期内。
2.7.3报价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存在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规定不得参与采购活动的情形。
2.7.4在最近三年内,报价人因腐****政府或本项目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2.8报价人应对采购方以下“供应商不诚信行为”的确定条件进行响应(提供承诺函):
2.8.1参与本项目的报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列入采购方不予**对象名单,列入不予**对象名单限制期限内不得参****集团公司本部及各下属单位的招标、采购项目:
2.8.1.1通过向采购方提供不正当利益谋取成交;
2.8.1.2借用他人名称、资质进行挂靠,或者将自己的名称、资质借给他人挂靠进行报价,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2.8.1.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对象;
2.8.1.4在采购过程与采购方相关工作人员私下进行协商谈判,损害采购方或其他报价人利益;
2.8.1.5针对资格审查文件、采购文件或者在资格预审公示或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恶意进行质疑,影响采购工作顺利推进;
2.8.1.6存在围标串标行为;
2.8.1.7采购方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报价人拒绝签订合同(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除外);
2.8.1.8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公司发生诉讼或仲裁的报价人;
2.8.1.9发生****公司的有关工作人员行贿情形;
2.8.1.10参与采购方非招标采购活动进行两次(含)以上无效异议的**对象,因其无效异议****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工作滞后的,可纳入非招标采购项目不予**名单,列入不予**对象名单限制期限内不得参****集团公司本部及各下属单位的招标、采购项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视为无效异议:
——异议主体不是报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报价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诉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异议人未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明确的要求;
——异议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的,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异议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其他属无效异议的情形。
2.8.2成交报价人在合同履行,项目实施、运行阶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予**对象名单,列入不予**对象名单限制期限内不得参****集团公司本部及各下属单位的招标、采购项目:
2.8.2.1不按采购文件要求,报价文件承诺的条件与采购方签订合同,或在合同签订中存在欺诈情形,违反采购文件规定,****公司不利;
2.8.2.2违反合同约定,将承揽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给他人;
2.8.2.3因成交报价人责任原因连续发生不安全事件、事故或造成恶劣不良影响;
2.8.2.4使用的设备、材料以次充好或提供与合同不符的假冒伪劣产品等降低质量情形或造成不良影响;
2.8.2.5因环保、噪音问题造成社会恶劣影响;
2.8.2.6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恶劣影响的,或发生上访维稳事件,或****公司垫付农民工工资;
2.8.2.7虚报工程量或设备、材料结算量,拒不接受第三方咨询单位按合同约定审定的工程造价,设备、材料数量,造成工程延误、设备材料到货期延误、结算滞后;
2.8.2.8拒绝履行合同主要条款,造成合同无法正常履约;
2.8.2.9因严重违约被采购方依法单方解除合同;
2.8.2.10存****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行贿等不廉洁情形。
*2.9交货期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2.10按采购文件全部要求提供承诺书/承诺函、证明资料(详见第四部分附录文件格式)。
*2.11报价人须为所投车辆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指定的经销商或代理商,若报价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需提供所投车辆的经销或代理授权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六、申请材料递交方式
*1.本项目****集团有限公司一体化数字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一体化系统”,网址:wz.****.com)进行全流程网上竞价(建议使用“QQ(http://browser.****.com/)、搜狗(https://ie.****.com/)”浏览器)。参与竞价的报价人须在参与竞价项目前,前往一体化系统进行注册(注册时须在一体化系统上传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单位公****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操作步骤详见一体化系统门户“供应商管理”中“帮助中心”的平台注册指引。
*2.申请材料递交方式:报价人成功注册一体化系统后,登录系统点击首页的“可参与项目”;在“搜索框”处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进行查找,在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点击“加入我的项目”;点击“我的项目”,在列表中选择相应的项目,点击“申请材料递交”。
*3.资格审查资料提交和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30日16时至2026年8月4日16时(注:项目申请材料递交和资格审查起始时间应不少于3个工作日)(申请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以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
*4.若因项目需要,采购方须**资格审查时间的,采购方将在一体化系统门户以发布更正公告的方式公开通知报价人后适当**资格审查时间。报价人应及时登陆交易平台查看项目“变更记录”(项目资格审查时间延期情况),因报价人原因导致参与项目报价失败的一切后果,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七、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1.首先在一体化系统完成注册以及注册审批手续;
2.在上一步操作完成后,按照以下第4点所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
3.采购文件获取开始及结束时间:2026年7月30日下午16:00至2026年8月4日下午16:00(申请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以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注:采购文件获取起始时间设置不少于1个工作日);
4.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4.1报价人按照采购公告第六项“申请材料递交方式”在本项目已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并通过资格审查;
4.2登陆一体化系统,在首页“我的项目”中选择对应项目并点击“文件下载”(注意:申请材料递交时间结束,且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方出现“文件下载”按键);
报价人请务必在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一体化系统,完成“文件下载”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报价。
八、竞价方式及竞价起始时间
1.本项目采用线上竞价的方式,报价人登录一体化系统,在首页“我的项目”中选择本项目,进入“项目工作台”-“竞价大厅”,进入竞价大厅参与竞价(竞价详细操作说明详见门户首页“供应商管理”-“帮助中心”的《平台操作手册》)。
2.项目竞价起始时间为2026年8月5日16:00至2026年8月6日16:00(截止时间以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
九、有关联系事项:
采购项目方:****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方联系人:李衍捷
电话:132****2462
十、投诉监督方式
报价人可以对本次采购活动中的任何违规及不公平内容****集团有限公司********中心进行投诉。
联系电话:138****1162
项目投诉相关事项详****集团有限公司一体化数字交易系统采购项目首页“通知”栏。
十一、本项目****集团有限公司自管非招标类采购项目,其适用的采购规定为企业内部相关规定。
十二、其他事项
1.项目报价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前提出;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项目递交报价资料截止时间前向采购方提出。
2.报价人对项目的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采购结果公示期结束前提出。
3.异议人提出异议时,应当提交异议书。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3.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2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3.4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与异议事项相关请求及主张。
3.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授权代表办理异议事务时,应将授权委托书连同异议书一并提交;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不予受理:
4.1非招标项目的异议人不是该异议项目活动的报价人或潜在报价人。
4.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2异议书未署具异议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异议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代表办理异议事务时,未将授权委托书连同异议书一并提交的。
4.4超过异议时效的。
4.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4.6对异议涉及的资料或证明文件,无法提供合法来源的。
5.异议受理部门:****集团有限公司********中心
受理电话:132****2462
地址:**省**市**区登岗镇紫峰路****
注:项目活动的报价人或潜在报价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集团有限公司一体化数字交易系统提交,采购方也应通****集团有限公司一体化数字交易系统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集团有限公司一体化数字交易系统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采购活动。
以邮寄方式递交异议书的,报价人递交异议书时间以收件人签收时间为准。
6.被纳入采购方不予**对象名单的供应商,其报价将被拒绝,具体名单详****集团有限公司一体化数字交易系统“供应商管理”(不予**单位名单)。
十三、采购方采购人员廉洁行为举报电话
采购方纪检机构电话:0663-****405
****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7月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集团有限公司********巡逻微型车采购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总则
1.项目名称:****巡逻微型车采购项目
2.项目限价:79000元(含税)
3.采购2辆巡逻微型车。
4.项目清单: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货物名称 | 主要技术参数 | 推荐品牌及型号 | 数量 | 单位 | |
| 1 | ****巡逻微型车采购项目 | 巡逻微型车 | 1.纯电动能源类型 2.纯电续航至少200KM以上,快充,4门版 3.储能装置总储电量(kWh)≥15kWh 4.白色/黑色 | 车辆应选用公开在售车型,品质参考选用等同或高于以下厂商的车型: 1.上汽通用五菱-宏光MINIEV 2.江铃易至EV2 | 2 | 辆 | |
| 项目合计总价限价(元) | 79000 | ||||||
5.承诺所供产品为中国人民**国境内合法销售的产品。
6.货物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交货。
7.成交人承担及负责采购文件对成交人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包括货物供货、运输、装卸、验收、配送及成交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服务。
8.结算方式:详见第五部分合同第9条款“付款”要求。
二、项目基本要求
1.车辆使用现场条件
本项目采购的车辆在**省**市使用,报价人所投标车辆应可满足**市全天候使用要求,现场条件主要包括:
气候环境:气候类型为亚热带季风气候和热带季风气候,特点是冬季较温暖,夏季高温多雨。
环境温度:0℃-+55℃。
相对湿度:20%-100%。
2.产品标准和规范
(一)车辆的设计、制造、试验等,应采用适合于该项目的最新的且已实施的标准和规范,这些标准包括:
(1)中国国家标准和中国专业标准(GB、GJB、MH等);
(2)国际权威性组织标准(ISO、ICAO、IATA、IEC等);
(3)国外权威性法规和标准(ECE、EEC、FMVSS、SAE、JIS等)。
(二)报价人使用上述以外的标准和规范时,应加以说明,并在报价时提交用于替代的标准或规范的原文和中文译本,明显的差异点要特别说明。当推荐的标准和规范等效于或优于本规格书要求时,才可能被采购方接受。
(三)对车辆的各种零、配件应充分考虑其标准化和通用化,便于互换。
(四)报价文件中使用的车辆上标注的所有计量单位都必须使用国际单位制(SI)规定的单位及其导出单位。
3.资料要求
(一)基本要求
(1)本采购文件要求的所有技术文件及资料,中标人均须免费提供1套/车。
(2)所有提交的文件、资料均应是清晰、完整的,技术文件上应有编号,签约后提交的技术文件还应有合同号,并盖有成交人已做过检查的印记,各项设****制造厂商的名称。
(3)如果成交人提交的文件发生短缺、损失或损坏,在接到采购方通知后一周内补齐这些文件。由于成交人提交了不完整或不正确的文件及数据,引起的一切相关费用及责任必须由成交人承担。
(4)制造商在中国大陆必须有常驻的代表机构,并配有专职的或雇佣的同类型车辆服务经验的技术服务工程师。
(二)签订合同后需提供的资料
(1)成交人必须在设备检测完成后将所有分项检测、整车检验证书和报告提交采购方。
(2)车辆和主要配套部件及系统使用、维修与保养说明书。
(3)详尽的全车零件目录手册,要有规范的零件名称及编号。
(三)交货时须提供的资料
(1)交货车辆、设备清单(含附属工具和设备、备件清单)。
(2)制造厂的质量证明书和出厂检测报告(合格证),设备使用和维护(中英文)说明书。
(3)主要配套部件的结构图、原理图和操作维修(中英文)手册。
(4)大比例的主要系统的彩色原理图及连接图。如:传动系统、制动系统、液压系统、气动系统、润滑系统、电气系统等。
(5)按成交人版式提供车辆的管理使用规定的电子版。
(6)投标文件要求及合同中规定的或成交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7)成交人需提供整车合格证、改装合格证、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车辆检测报告单,进口车辆需提供货物进口证明书。
4.运输和包装要求
(一)成交人提供设备的包装应为出口标准包装,这种包装应能适应运输,并便于装卸。一切由于包装和运输而引起的任何破损和毁坏均由成交人负责。
(二)备件和检测设备、维修工具应与设备分开包装,并有明显的标识。这些包装箱、盒应适合储存,储存年限应在包装上予以说明。所有备件应加以标签。
(三)车辆上的所有配置必须是整机装运,除采购方特殊批准的外,成交人人不能在现场进行装配。
三、交货及验收
1.车辆及其附属设备、工具、备件运抵指定地点后,采购方、成交人双方须当面查验货物的品牌、型号、配置、颜色、内装、外观、随车工具及备件、行驶里程、功能、质量状况,如发现缺少、损坏部件,成交人须及时补齐、更换,如因此造成损失,采购方有权按延期交货索赔。
2.验收合格后,采购方、成交人双方办理车辆移交手续。
四、售后服务
*1.车辆依法享受制造商规定的保修或三包,详见产品使用说明书、维修手册、保修服务手册、三包凭证等随车文件,采购方可在成交人(制造商)约定的修理网点中自主选择修理门店。
2.成交人应在中国境内设有常驻售后服务机构,处理所有报修服务,该服务必须是24小时×7天提供的,在接到采购方报修通知后24小时内维修人员应赶到现场,并进行连续维修,直到故障完全排除,设备恢复正常为止。该机构须备有足够的零备件,以满足采购方的维修需要。
3.成交人必须为车辆及随车附属设备提供免费保修期(质保期要求投标文件及合同文件约定执行),时间从验收合格并正式移交采购方之日算起。保修期内由于质量原因造成的损伤和损坏,成交人必须免费修复和更换,该部位的保修期重新计算。
4.验收后车辆及其附属设备本身质量出现问题或由于车辆及其附属设备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任何损伤或损坏,成交人应及时安排技术人员到现场或车辆返厂给予免费更换或维修;由此引起的维修费、人工费、材料费、车辆运输费等其它一切费用由成交人负责。新更换的零部件的质保期则从更换后双方确认能正常使用时起计。
5.整车质保≥3年或10万公里,电池质保≥3年或12万公里。
五、涂装
1.车辆喷涂应按采购方要求喷涂,车辆喷涂前,成交人应将颜色图案和文字提交采购方确认后,方可喷涂,字体为黑体。
六、新能源汽车补贴
1.车辆的新能源汽车购车补贴和减免税金额由成交人或其指定方后续向相关主管部门申请。采购方将履行必要的行为和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文件,以协助成交人或其指定方申请购车补贴和减免税金额。
七、动力电池质保要求
1.车辆验收后5年内,电池衰减幅度达到20%,或车辆验收后8年内,电池衰减幅度达到30%的(以具有合格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报告为准),成交人须免费为采购方更换电池,并承担电池第三方检测费用。
*八、车辆的技术规格及要求
| 序号 | 条款内容 |
| *1 | 在中华人民**国境内生产的报价产品必须在中华人民**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公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或《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或《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若国家有新规定,均按照国家最新规定执行)中,报价人应在报价文件中附上中华人民**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查询结果。 |
| *2 | 成交人交付的车辆必须是2026年1月1日以后生产的。 |
| *3 | 车辆全车断电后,仍应当具备制动和转向功能;车辆自身具有应急刹车解除,应当设置用于拖曳的牵引钩或其他用于固定绳索的装置,以便在主动力、控制系统失灵时或蓄电池电量不足时将设备移走。 |
| *4 | 配置6KG水基灭火器1个/辆。 |
| *5 | 为满足采购方的管理要求,本项目车辆将根据采购方的要求加装专用监控设备、行车记录仪、GPS等设备。 |
| *6 | 相关设备的安装不影响车辆的质保。质保期内,成交人不得以车辆加装了非原厂、配件设备等理由,拒绝履行质保义务。 |
| *7 | 报价人所投车辆品牌、型号、版本需与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品牌、型号、版本一致,车辆的各项参数、配置按制造商公布的标准配置(含报价人为满足项目需求自行选装的配置)、参数核定,报价人不得私自减配。合同签订前采购方前有权对上述车辆的参数、配置进行复核,若发现成交人私自减配的,采购方将按成交人按弄虚造假骗取中标处理,并将成交人列入不予**对象名单且接受相应处置,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
| *8 | 若报价人为响应采购方需求而选装优于制造商公布的标准配置及参数的设备,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明确可选用非制造商的原厂配件外,其余所有选装的设备必须是制造商的原厂、标准配件,不接受报价人为本项目单独设计、制造的配件。 |
第三部分 报价须知
一、交易平台操作方法
具体操作方法详见一体化系统“供应商管理”-“帮助中心”-“平台操作手册”。
二、适用规定
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网上竞价,其适用的采购规定及规则****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规定》《采购**对象管理办法》和《****采购管理规定》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三、报价人申请材料递交
1.报价人成功注册一体化系统后,按第一部分采购公告要求递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用于报价人资格审查,申请材料应按第四部分附录文件格式编写。
2.报价人提交材料后在“我的项目”中能查看本项目申请材料审批状态,待审批时的状态为“申请材料递交查看”;如果申请材料被驳回,按钮将会变为“申请材料递交(已驳回)”;如果申请材料审批通过,按钮则变为“文件下载”。申请材料递交时间截止前,报价人如需撤回修改,点击“申请材料递交查看”-“撤回”即可重新修改提交。申请材料递交时间截止后,报价人将无法对资格审查资料进行修改。报价人自行进入“我的项目”列表查看自己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3.申请材料递交时间截止后,由采购方统一对报价人进行资格审查,只有资格审查通过的报价人才能进入网上竞价环节,因报价人资料上传错误、缺失或丢失网站登录用户名和密码等情况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相关责任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4.提交申请材料时,不能提供报价表,否则视为报名作废。
四、项目答疑
若报价人对本项目有任何异议的,应当在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书面文件应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后进行扫描,发送至采购方电子邮箱(邮箱地址:****@gdairport.com),异议提交截止时间以采购方邮箱显示收到时间为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异议资料的,采购方将不予回复。如需修改竞价文件内容的,采购方将顺延项目申请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五、竞价规则
1.网上竞价项目符合资格条件,且参与报价的报价人至少应达到三家以上,不足三家的,采购方将重新发布采购信息,组织第二次采购。
2.如果第二次符合资格条件、且参与报价的报价人仍不足三家的,采购方可按相关程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3.没有符合资格条件供应商的项目,采购方将终止项目竞价。
4.项目竞价开始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价人登陆一体化系统,在“我的项目”中选择通过资格审查的竞价项目,即可进行报价,每次报价后即可看见自己的报价排名。
5.报价人可在项目竞价时间截止前(以一体化系统服务器显示时间为准),根据项目提示的最低调价幅度(100元)、报价次数修改自己的报价(10次),如采购方设置了限价金额的,报价人报价不得超出限价。
6.竞价系统根据报价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名(若报价税率不一致的情况下比不含税总价),若2家或以上报价人的报价相同,则以一体化系统服务器时间先后进行排名。
7.竞价时间截止后,以报价排名为第一名的报价人作为候选成交商。
六、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网上竞价结束后,采购方按以下流程确定成交供应商:
1.网上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竞价项目候选成交供应商应将资格审查文件及项目报价单(包括清单)纸质版(一式三份),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提交采购方审查。纸质版审查文件内容与申请材料递交时提交的资格审查内容应一致、纸质版项目报价单中的总金额及分项金额应与一体化系统网上竞价系统报价内容一致,否则采购方有权认定其资格审查文件或报价无效。
2.若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市场价,采购方有权要求候选供应商提供其报价理由和有关未低于企业成本价的证明材料,如果候选供应商拒绝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充分,采购方有权认定其报价无效,根据报价排名顺延选择其他报价人作为候选成交商,或者终止交易进行重新采购。
3.候选供应商按以上要求提交资料,并经采购方审查通过,可确定为项目成交供应商。
4.成交供应商提交资料与事实不符的,采购方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资格。
七、竞价结果发布
竞价结果确认后,采购方将在一体化系统门户发布竞价结果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2个工作日。
八、上传文件格式要求
资格审查文件(申请材料)应按竞价文件要求顺序,统一扫描为一份PDF文件,文件大小不超过15M,文件名应设置为《****巡逻微型车采购项目网上竞价资格审查文件_公司名称》。
资格审查文件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首页(标题及目录索引);
2.营业执照(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主体证明文件)复印件(详见第四部分附件二);
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详见第四部分附件三);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若有,详见第四部分附件四);
5.报价人资格与诚信承诺函(详见第四部分附件五);
6.网上竞价项目采购文件响应承诺书(详见第四部分附件六);
7.“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信用信息截图(详见第四部分附件七);
8.“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报告截图(详见第四部分附件八);
9.原厂原装正品及售后服务承诺书(详见第四部分附件九);
10.制造商授权书(详见第四部分附件十)。
九、采购方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