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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7-30
为切实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外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和实施管理工作,根据《******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市**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汇隆石业项目》。******局批准。
一、批准文件及文号
**市**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汇隆石业项目)。
二、批准时间
2026年7月15日。
三、方案情况
本****门市**区古井镇三崖村,共2个地块,用地面积0.4849公顷。根据**区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调入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0.3983公顷,其中林地0.3983公顷;建设用地0.0866公顷,均为采矿用地,实地为未利用地。
调整前,落实地块规划用地用海分类为农用地0.0908公顷,其中林地0.0908公顷;建设用地0.3941公顷,均为采矿用地;其他土地0.0114公顷。
调整后,落实地块规划用地用海分类为建设用地0.4849公顷,均为工业用地。
根据《******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中《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建设项目准入清单(试行)》,本方案中汇隆石业项目属于第7种情形中的采矿用地。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落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0.4849公顷。落实地块不涉及占用耕地,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范围内,符合空间管控要求。
特此公告。
附件:1.落****规划局部图
2.落****规划局部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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