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场有限公司各连(队)基础设施零星维修
比选公告
受****的委托,****集团****办公室关于印发《****集团有限公司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集团公司基本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及限额以下第三方服务机构比选工作规则》要求,拟通过比选方式选取一家第三方机构,****牧场有限公司各连(队)基础设施零星维修相关业务工作。现将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牧场有限公司各连队风干仓、燃煤烘干塔维修工程
建设规模和范围:****牧场有限公司各连队风干仓、燃煤烘干塔维修。
比选最高限价:132700元,高于此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二)项目名称:****牧场有限公司第二连(队)、第三连(队)、第五连(队)、新力连(队)、大棚内衬**挡粮板工程
建设规模和范围:****牧场有限公司第二连(队)、第三连(队)、第五连(队)、新力连(队)、大棚内衬**挡粮板。
比选最高限价:281000元,高于此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二、比选信息
(一)参选人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和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需要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
4.近3年内,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提供承诺)
(二)参加比选服务单位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印章。
2.身份证明材料。参选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其他人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出具相关承诺书及声明。一是出具对往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的承诺书;二是出具对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方面的承诺书;三是在与****建立服务期间,因参选人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参选人承担全部责任的声明。
4.提供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
5.服务报价。参选人的报价以最高限价为基础,按参选项目进行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控制限价。
6.比选材料。按照参选要求,整套参选文件不超过100页,服务方案不超过50页。
本次比选采取线下不见面比选方式,参选单位需在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前将胶装纸质盖章版材料(1份)密封送达比选地点并将电子版材料(电子版为所有纸质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PDF格式)发送至邮箱****@qq.com,我公司分别对该项目报名单位进行比选,根据报名条件筛选出符合要求的报名单位,根据评分标准,由评委统一评比标书代写
(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6年7月30日17:00。标书代写
(四)中选规则:
1.我公司负责组织召开评审会议,根据比选单位提供的资质以及服务承诺等情况综合评分。得分最高者确定为中选单位,如最高分出现并列,我公司有权指定其中一家拟中选,将对拟中选单位进行详细的材料审查并根据情况索要其他材料,如发现有虚假汇报信息和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中选资格,按名次依次递补入选并审查。参与比选的合格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2.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中选单位应积极履职,按照合同的要求,依法依规按照项目内容开展相应的工作,不得在服务过程中出现损害****的行为及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为。如有违反上述要求的单位,一经****公司“黑名单”。
3.中标结果公示期为1日,如对中标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本公告联系人电话或邮件的方式质疑。
4.参选单位请仔细阅读公告,本次比选的最终解释权归****所有。
(五)联系人以及联系方式:
报名联系人:隋先生,联系电话:151****2787。
(六)比选时间及地点:
2026年7月30日17:00 在**市地勘六院会议室三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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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