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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公司年产130万立方米建筑用辉绿岩开采及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甘****公司年产100万吨高纯石英砂300万吨普通石英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司废石料加工及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九丰****公司**商业航天配套空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县****公司年产6000吨再生塑料颗粒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7月30日起的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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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年产130万立方米建筑用辉绿岩开采及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甘****公司年产100万吨高纯石英砂300万吨普通石英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