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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1(**县**和镇区范围确定工作):
| **** | **省**市**区火炬路18号楼星光德必易园418室 | 综合评分法 | 否 | 471,000.00元 | 94.33 |
合同包1(**县**和镇区范围确定工作):
服务类(****)
|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县**和镇区范围确定工作 | 供应商应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和镇区范围确定的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结合**县实际情况,开展**和镇区范围确定工作,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1.数据准备 收集整理2021-2024年的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年度遥感影像数据、行政界线数据、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数据等基础资料。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部门座谈等方式完成现状调研资料梳理,形成现状镇区底图与底数清单,开展镇区实体地域范围分析与确定。 2.镇区初始范围确定 确定镇区初始范围时,以自然**主管部门核定的最新年度国土调查成果数据(以下简称“国土调查”)为基底,选取国土调查成果中城镇村属性码为202(建制镇)及202A(建制镇独立工业用地)的图斑数据所明确的空间范围作为镇区初始范围。以国土调查成果数据形成的镇区初始范围,完整使用,不做取舍。 3、镇区实体地域范围确定 以镇区初始范围为基础,依次判断向外延伸100m 范围内(含与100m 范围相交)的图斑地类是否符合规定的镇区实体地物必选类别或候选类别。通过迭代分析、连接条件判断、人工确认、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判断、校核及修正、边界核查等步骤,逐步确定并更新镇区实体地域范围。 4、镇区范围确定 叠加镇区最小统计单元管辖范围数据和镇区实体地域范围,将镇政府所在地的最小统计单元直接纳入镇区范围,镇区实体地域范围所涉及的其他最小统计单元,按镇区实体地域范围图斑面积与所在最小统计单元内指定地类(具体见下述)面积总和的比值大于或等于50%的最小统计单元纳入镇区范围。镇区范围与**国土调查周期保持一致,基于自然**主管部门核定的最近一次**国土调查成果数据形成的镇区最小统计单元管辖范围和镇区实体地域范围,根据规定的步骤进行更新。 5、成果整理与汇交 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分年度(2021-2024)共4年完成对应年度矢量数据、统计表格、报告、举证材料编制,确保成果通过审查、批复并汇交备案。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1、2021年成果数据 1)矢量数据:镇区初始范围矢量数据、镇区实体地域范围矢量数据、镇区范围矢量数据、最小统计单元矢量数据、涉及镇区实体地域范围边界的最小统计单元地类图斑矢量数据、街道1乡镇级行政界线等。 2)表格数据:镇区实体地域范围所涉及的镇区最小统计单元的面积数据表(总面积、指定地类面积、实体地域面积)、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统计表。 3)市政公用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数据:可以是矢量数据(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分布总图)、栅格数据、调查表等形式,并附简要文字说明。 4)举证材料:作为特殊情况纳入镇区实体地域范围的独立型城镇区域、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已建成的服务镇区的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具有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守边固边等重要功能的图斑等均需提交举证材料。 5)镇区范围确定报告:包括总体结论、镇区实体地域确定、镇区初始范围、镇区实体地域范围、镇区范围确定、等内容问题和建议。 2、2022-2024年成果数据 1)矢量数据:镇区初始范围矢量数据、镇区实体地域范围矢量数据、镇区实体地域范围增加图斑矢量数据、镇区实体地域范围减少图斑矢量数据等。 2)表格数据:镇区实体地域范围所涉及最小统计单元的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统计表。 3)举证材料:作为特殊情况纳入镇区实体地域范围的独立型城镇区域、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已建成的服务镇区的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具有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守边固边等重要功能的图斑等均需提交举证材料。 4)镇区范围确定报告:包括总体结论、镇区实体地域确定、镇区初始范围、镇区实体地域范围、镇区范围确定、等内容问题和建议。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 | 本项目编制应遵循以下主要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技术规范: 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 2)《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3)《****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 2、国家层面政策文件: 1)《****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和镇区范围确定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5〕21号); 2)自然资****应用中心关于印发《**范围确定相关工作问题及解答情况汇总》等文件的函(国土卫星函〔2025〕170号); 3)《镇区范围确定规程》(TD/T1094—2024); 4)《第三次**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1055—2019); 5)《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2023年); 3、省级技术文件: 1)《****办公室关于组织做好**和镇区范围确定工作的通知》(陕自然资办发〔2025〕233号)。完全响应国省市政策、标准要求及招标文件要求。 | 471,000.00 |
王晓东(采购人代表)、杨博、史俭光
| 参照国家计委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革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 857号)的有关规定,不足10000.00元按10000.00元计取,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县**和镇区范围确定工作 | 1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名称:****
地址:**县**大街东段83号
联系方式:133****1615
名称:****
地址:**省**市**区丈八街道唐延﹒九珺2号楼601室
联系方式:176****5938
项目联系人:权晓妹
电话:176****5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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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