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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152(环境安全科) 传真:****3028 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市秦皇南路5号 邮编:7120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年产1500吨高能效耦合制氢及10万吨工业气体示范项目 | 永** | **** | ******公司 | 该项目位于****开发区,为**项目。项目分两期建设,本次仅评价一期项目建设内容。一期建设1000Nm3/h水电解制氢及500Nm3/h制氧系统;建设氢、氮、氧、氩、二氧化碳及混合气自动充装系统(该部分氢、氮、氧、氩、二氧化碳为外购)、1座甲类库房、1幢甲类车间、****检测站等;配套相应的消防、配电、给排水等设施。二期建设3000Nm3/h空分制氮氧氩乙类仓库各一座;配套相应的消防、配电、给排水等设施。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92.6万元。 | 环境影响报告书 (全文链接) | 公众参与采用网站公示及发放调查表等方式进行。调查结果显示,被调查公众无反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