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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市**** | 成文日期: | 2026-07-29 |
| 名称: | 关于《**市**县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镇****酒店项目)》的公示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6-07-30 | |
| 主题词: | |||
根据《******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5〕2号)、《******厅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和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报批材料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5〕1361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编制了《**市**县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镇****酒店项目)》(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进行公示,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26年7月29日起至2026年8月5日,共7个自然日。
二、公示内容
1.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的原因
**镇****酒店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选址于**县**镇公塘矿山遗址,是位于环南**—罗**引领区和环万绿湖“湖泊+”绿色发展区的重要连接节点。本项目总规划面积3.0930公顷(约46.3950亩),均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涉及用地均无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因此申请落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
本项目立足**县旅游高质量发展定位,以矿山工业遗存活化为特色,开发工业遗产科普、生态观光、运动体验等多元业态,打造成“矿山生态修复+产业”的新样板。本项目符合城镇开发边界内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要求,落实后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和规划新**镇建设用地规模不突破。
2.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范围
本次落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3.0930公顷(约46.3950亩),共涉及2个落实地块,地块编号为NLS01、NLS02,其中NLS01地块面积2.8959公顷,位于**镇罗洞村、广尾村;NLS02地块面积0.1971公顷,位于**镇罗洞村。
3.主要控制指标变化情况
(1)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情况:本方案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地块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现状耕地。
(2)生态保护红线情况:本方案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地块不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
(3)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情况:本方案在城镇开发边界内落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面积3.0930公顷(约46.3950亩),规模来源于**县城镇开发边界内剩余可落实规模。
4.调整****规划局部图(见附件)
三、公示方式
在我局网站上公示,同时在****人民政府、罗洞村和广尾村公告栏张贴公示。
四、公众意见收集途径
1.电子邮箱:kighg@longmen.****.cn(邮件标题请注明“**镇****酒店项目(规模落实)”字样)
2.电话:0752-****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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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9日
(联系股室:国土空间规划股;联系电话:****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