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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对****(个体工商户)“铠洋包装珍珠棉、泡沫、气泡膜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铠洋包装珍珠棉、泡沫、气泡膜生产项目
(2)建设单位:****(个体工商户)
(3)建设性质:**
(4)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
(5)建设地点:**省**县官桥镇**大道5-2号1号楼和2号楼
(6)建设规模:租赁**市****公司已建成厂房,占地面积2350平方米,建筑面积6800平方米。拟从事珍珠棉、泡沫、气泡膜生产,设计生产珍珠棉500 吨、泡沫4000立方米、气泡垫300吨。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吴总
联系电话:151****0020
联系地址:**省**县官桥镇**大道5-2号1号楼和2号楼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电话或其他方式,向我司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应问题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回复反馈。
****(个体工商户)
2026年0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