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投标人: |
| 经研究,对 ****学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更新项目第Ⅱ标段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
|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1.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7条款请投标人下载最新版本工具,版本号:4.15.****.57制作暗标项目投标文件,如使用老版本工具制作暗标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2.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条款号评分因素参数响应要求:投标人对响应文件中技术要求的满足程度,完全响应或优于响应文件得37分。其中:①参数中标“▲”项的为重点参数供应商完全满足得27分,需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无法清晰证明的,视作负偏离。每有一项负偏离或不满足扣2分,扣完为止; ②未标识的条款为一般参数供应商完全满足得10分,每有一项负偏离或不满足扣1分,扣完为止。注:参数指标中标注“▲”的属于重点参数,未标注的为一般参数,评标委员会根据服务商响应文件相关证明材料,对照判断是否满足响应文件的要求。(标注“▲”条款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国家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仪器开机后针对某一模块功能拍照的实物图片、软件截图、软件证书。); 3.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参数; 4.P151暗标封面 5.原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6年7月31日9时30分 现变更为:1.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7条款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及方式:由中标单位承担本项目招标代理费包干价8680.00元(含评审费、开标费),获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招标代理费用; 2.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条款号评分因素参数响应要求:投标人对响应文件中技术要求的满足程度,完全响应或优于响应文件得37分。其中:①参数中标“▲”项的为重点参数供应商完全满足得27分,需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无法清晰证明的,视作负偏离。每有一项负偏离或不满足扣2分,扣完为止; ②未标识的条款为一般参数供应商完全满足得10分,每有一项负偏离或不满足扣1分,扣完为止。注:参数指标中标注“▲”的属于重点参数,未标注的为一般参数,评标委员会根据服务商响应文件相关证明材料,对照判断是否满足响应文件的要求; 3.现根据最新澄清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参数制作投标文件; 4.P151暗标封面加注:无需制作该封面 5.现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6年8月19日9时30分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30日标书代写 |
| 招标人:**** 联系人:蔡老师 电话:183****4628 |
| 招标代理:**** 联系人:项目负责人:邹璨蔺,项目组成员:张勇、安素芳 电话:187****5930 |
| 行政监督部门:****教育局 联系人:万科长 电话:0856-****755 |
| ****(****) |
| 2026年07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