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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征公告字〔2026〕108号
《****政府****门市**区2025年度第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6〕49****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目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
二、征收土地位置范围:**市**区大鳌镇**村(见附图)。
三、征收土地情况:**市**区大鳌镇南****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3.1892公顷。
四、公告期限:2026年7月30日至2026年8月12日。
五、行政复议渠道: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政府****门市**区2025年度第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6〕49****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专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公告示意图
2.征地批文
3.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4.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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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3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