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县交能融合物流园及配送基础设施工程(家湖至龙王堂、苍山大道至王村段交通基础配套设施)跟踪审计第1号补遗书
致招标文件持有者: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3款、第3.2款的规定,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及修改;鉴此,发布第1号补遗书,本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市公共**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并及时下载本项目补遗文件,并按补遗书中最新的电子版本招标文件制作,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标书代写
招标人:****
2026年7月30日
对招标文件的修改
1、开、评标场地调整。
2、因电子招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模板引起的格式和自动抓取信息的偏差,不作为否决投标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