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长基线场棱镜智能安置装置研发(第二期)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比长基线场棱镜智能安置装置研发(第二期)。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比长基线场棱镜智能安置装置研发(第二期)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0,000.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35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1-1 |
测绘科学技术研究服务 |
比长基线场棱镜智能安置装置研发(第二期) |
1.0000(项) |
详见第二章 |
否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计划执行时段为2026年8月至2027年4月,主要完成自动定位与远程操控功能的研发、设备研制及现场应用验证。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报价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或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报价。(可参照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报价。(可参照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4)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5)已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6年7月30日至2026年8月6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至12:00,14:30至17:30(**时间)
地点:****(详细地址:**市**区揽月路101****广场A座7****办公室,进门右手边)
获取方式:
1)现场购买:****(详细地址:**市**区揽月路101****广场A座7****办公室,进门右手边);
2)网上电子邮箱形式(邮购方式):填写竞争性磋商公告附件1《投标登记及磋商文件购买登记表》及购买磋商文件应提供相关资料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qq.com) 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审核(咨询电话157****6013,黄小姐),资料审核通过后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磋商文件费方完成购买磋商文件,获取磋商文件电子版。供应商必须于本项目磋商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购买磋商文件,否则视为未完成购买磋商文件。
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由采购代理机构开具收据。
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委托时提供,且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原件);
四.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8月10日14时30分00秒(**时间)(注14时00分开始受理响应文件)标书代写
地点:****(详细地址:**市**区揽月路101****广场A座7楼会议室,进门左手边)
开启时间:2026年8月10日14时30分00秒(**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详细地址:**市**区揽月路101****广场A座7楼会议室,进门左手边)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www.****.com/)、******厅门户网站上的“阳光资金”板块上发布。
六.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环市东路468号
联系方式:020-****02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揽月路101****广场A座7楼
联系方式:157****60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话:157****6013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日期:2026年7月30日
附件1:
投标登记及磋商文件购买登记表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 单位名称 |
授权委托人 |
联系电话 |
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的电子邮箱 |
日期 |
领取资料 |
| 磋商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