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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新亚纸业环保****公司碱回收系统技改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兽用药品生产建设项目(年产2000吨饲料添加剂L-色氨酸改建项目)一期工程
建设地点:**省**市****开发区东部片区**组团燕山大道纬二路西段
建设单位:****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公示时间:2026年7月30日至2026年8月27日
联系人:王君君
联系电话:188****9388
验收组意见:本项目已于2026年7月24日通过验收组验收评审会并完成整改,根据验收组意见,认为本项目满足竣工环保验收条件,同意本项目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验收报告及意见链接:https://pan.**.com/s/1jj99Vk2z8p_acGwa-bL9Ig
提取码: 4g6b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提出意见的公众可与建设单位取得联系,联系方式见第二条。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6年7月30日至2026年8月27日,提出意见的方式为电话联系、写信、发送电子邮件、传真、见面约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