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2026****学校
大宗食材集采集配采购项目(二次)
(****)中标候选人公示
****受****的委托,于2026年7月27日就**市**区2026****学校大宗食材集采集配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进行公开招标。现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对前三名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6年7月31日00:00至2026年8月4日00:00止)。
| 投标人 | 投标文件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报价(元) | 价格减扣(元) | 减扣后 价格(元) | 价格得分 | 综合评分 | 评分排名 | 名次 | 备注 |
| **** | 通过 | 64.00 | 28.00 | 折扣:80% | 折扣:无 | 折扣:80% | 4.69 | 96.69分 | 1 | 1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广****公司 | 通过 | 58.55 | 28.00 | 折扣:80% | 折扣:无 | 折扣:80% | 4.69 | 91.24分 | 2 | 2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 **青麦源****公司 | 通过 | 58.45 | 28.00 | 折扣:86% | 折扣:无 | 折扣:86% | 4.36 | 90.81分 | 3 | 3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一、其他补充事项
(一)询问
投标人对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以书面方式提出的,询问文件应当署名,询问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询问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联系方式见招标文件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二)异议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异议,逾期异议无效:
(1)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2)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异议后3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异议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异议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权益受损害的情况说明及受损害的原因、证据内容等,并对异议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3.异议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异议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将异议函转发异议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异议者,****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4.异议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异议投标人和相关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2)异议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3)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
(4)提出异议的日期。
5.异议函应当署名。异议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异议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公开招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二、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市**区连新路1号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20-****3994
(二)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地点:**市**区天润路447号,邮编:510630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 8:30~12:00,14:00~17:30
(三)服务热线:
1.招标文件咨询联系人:周子瑜,联系电话:(020)****6119
2.异议受理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20)****3994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6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