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中心环卫作业车辆更新采购
项目预算:****0000元
最高限价:****2000元
项目背景:本项目为****采购环卫车辆,详见项目采购清单。
二、项目采购清单:
| 序号 | 设施设备名称 | 数量 (辆) | 预算单价 (万元) | 预算合计 (万元) |
| 1 | 12吨新能源洗扫车 | 3 | 115 | 345 |
| 2 | 18吨新能源洗扫车 | 2 | 165 | 330 |
| 3 | 8吨新能源清洗车 | 4 | 55 | 220 |
| 4 | 18吨新能源清洗车 | 8 | 125 | 1000 |
| 5 | 雾炮抑尘车 | 1 | 162 | 162 |
| 6 | 18吨勾臂车 | 1 | 108 | 108 |
| 合计 | 19 | 2165 | ||
注:各投标人的投标单价,不得超过上述表格中的预算单价;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相关标准: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三、技术规格:三、技术参数规格与要求
(一)12吨新能源洗扫车
(1)主要技术参数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参数要求 |
| 1 | 12吨新能源洗扫车 | 1.★外形尺寸(长×宽×高)(mm)≤7200×2350×2850; |
| 2.总质量(kg)≥12000; | ||
| 3.整备质量(kg)≥8000; | ||
| 4.★额定载质量(kg)≥4000; | ||
| 5.★接近角/离去角(°)≥18/10; | ||
| 6.★前悬/后悬(mm)≤1200/2200; | ||
| 7.★轴距(mm)≥4100; | ||
| 以上1-7项技术参数需提供工信部整车产品公告数据参数截图。 | ||
| 8.洗扫宽度(m)≥3; | ||
| 9.**箱容积(m)≥6; | ||
| 10.垃圾箱容积(m)≥4; | ||
| 11.底盘电池种类:磷酸铁锂电池或优于;(优于的需提供电池性能相关证明材料) | ||
| 12.电池总储电量(kWh)≥140; |
注:以上参数配置中的参数需在技术响应偏离表中填写具体数值(不得照抄≥、≤等代表非具体数值的符号),基本参数全部照抄文件原文或未写准确值的,则视为不响应该条款。
(2)主要功能及要求
1.车辆公告名称:纯电动洗扫车,提供工信部的公告参数页数据;
2.垃圾箱内需设有高压自洁装置,可快速冲洗垃圾箱;
3.需配备手持喷枪+卷管盘,可清洗道路两侧的污垢,牛皮癣,广告牌等;
4.吸嘴总宽度不小于1800mm,吸污宽度不小于1700mm,提高工作效率和作业清洁度。
5.高压水泵进水口前需设有过滤器,避免水中的杂质进入高压水泵,**水泵的寿命。
6.车辆需安装360°全景环视影像系统。
(二)18吨新能源洗扫车
(1)主要技术参数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参数要求 |
| 2 | 18吨新能源洗扫车 | 1.★外形尺寸(长×宽×高)(mm)≤8850×2500×3160; |
| 2.总质量(kg)≥18000; | ||
| 3.★整备质量(kg) ≥12400 | ||
| 4.★额定载质量(kg)≥5400; | ||
| 5.★接近角/离去角(°)≥20/12; | ||
| 6.★前悬/后悬(mm)≥1340/2120; | ||
| 7.轴距(mm)≥5300; | ||
| 以上1-7项技术参数需提供工信部整车产品公告数据参数截图。 | ||
| 8.洗扫宽度(m)≥3.5; | ||
| 9.**箱容积(m)≥9; | ||
| 10.垃圾箱容积(m)≥8; | ||
| 11.底盘电池种类:磷酸铁锂电池或优于;(优于的需提供电池性能相关证明材料) | ||
| 12.电池总储电量(kWh)≥260; |
注:以上参数配置中的参数需在技术响应偏离表中填写具体数值(不得照抄≥、≤等代表非具体数值的符号),基本参数全部照抄文件原文或未写准确值的,则视为不响应该条款。
(2)主要功能及要求
1.车辆公告名称:纯电动洗扫车,提供工信部的公告参数页数据;
2.该车型具有路面清扫、路面洗刷、高压清洗、路沿石洗刷、垃圾收集、喷雾和道路隔离墙清洗等多种作业功能。
3.垃圾箱内需设有高压自洁装置,可快速冲洗垃圾箱;
4.需配备手持喷枪+卷管盘,可清洗道路两侧的污垢,牛皮癣,广告牌等;
5.需配备前角喷功能,可实现前高压对冲功能,高压力冲洗路面;
6.需具有后喷雾降尘装置;
7.车辆需安装360°全景环视影像系统。
(三)8吨新能源清洗车
(1)主要技术参数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参数要求 |
| 3 | 8吨新能源清洗车 | 1.★外形尺寸(长×宽×高)(mm)≤7100×2300×2600; |
| 2.总质量(kg)≥8000; | ||
| 3.整备质量(kg)≥4100; | ||
| 4.额定载质量(kg)≥3400; | ||
| 5.★接近角/离去角(°)≥11/10; | ||
| 6.★前悬/后悬(mm)≤1200/1700; | ||
| 7.★轴距(mm)≥3300; | ||
| 以上1-7项技术参数需提供工信部整车产品公告数据参数截图。 | ||
| 8.电池种类:磷酸铁锂或优于;(优于的需提供电池性能相关证明材料) | ||
| 9.电池总储电量(kwh)≥85; | ||
| 10.罐体总容量(m)≥3.5; | ||
| 11.前鸭嘴冲洗宽度(m)≥8; | ||
| 12.对冲冲洗宽度(m)≥14; | ||
| 13.后洒水宽度(m)≥12; | ||
| 14.水炮射程(m)≥30; |
注:以上参数配置中的参数需在技术响应偏离表中填写具体数值(不得照抄≥、≤等代表非具体数值的符号),基本参数全部照抄文件原文或未写准确值的,则视为不响应该条款。
(2)主要功能及要求
1.车辆公告名称:纯电动清洗车,提供工信部的公告参数页数据;
2.水罐需采用一次性包罐成型技术,水罐内部需采用专业防腐涂层,保证防腐效果;
3.需设有前鸭嘴冲洗装置,由气动切断阀控制,适用于冲洗路面及路沿,可在一定范围内自动任意调节鸭嘴型喷头的冲洗方位;
4.需设有对冲功能,由气动切断阀控制,可自动前冲、对冲切换,对冲可一次冲洗4条车道;(根据专家论证意见修改描述)
5.需设有后洒水装置,采用气动切断阀控制后洒水嘴的开启与关闭;
6.需设置有远射程水炮。水炮可0~360°旋转、炮体可上下俯仰操作。正反拧转炮体前部的调节套管,可调节水流的喷射形状(柱状或锥状)及关闭水炮;
7.车辆需安装360°全景环视影像系统。
(四)18吨新能源清洗车
(1)主要技术参数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参数要求 |
| 4 | 18吨新能源清洗车 | 1.★外形尺寸(长×宽×高)(mm)≤8000×2550×3000; |
| 2.总质量(kg)≥18000; | ||
| 3.整备质量(kg)≥7600; | ||
| 4.★额定载质量(kg)≥9850; | ||
| 5.★接近角/离去角(°)≥11/12; | ||
| 6.★前悬/后悬(mm)≤1400/2000; | ||
| 7.★轴距(mm)≥4000; | ||
| 以上1-7项技术参数需提供工信部整车产品公告数据参数截图。 | ||
| 8.电池种类:磷酸铁锂或优于;(优于的需提供电池性能相关证明材料) | ||
| 9.电池总储电量(kwh)≥160; | ||
| 10.罐体总容量(m)≥10; | ||
| 11.前鸭嘴冲洗宽度(m)≥10; | ||
| 12.对冲冲洗宽度(m)≥24; | ||
| 13.后洒水宽度(m)≥14; | ||
| 14.水炮射程(m)≥50; |
注:以上参数配置中的参数需在技术响应偏离表中填写具体数值(不得照抄≥、≤等代表非具体数值的符号),基本参数全部照抄文件原文或未写准确值的,则视为不响应该条款。
(2)主要功能及要求
1.车辆公告名称:纯电动清洗车,提供工信部的公告参数页数据;
2.水罐需采用一次性包罐成型技术,水罐内部需采用专业防腐涂层,保证防腐效果;
3.需设有前鸭嘴冲洗装置,由气动切断阀控制,适用于冲洗路面及路沿,可在一定范围内自动任意调节鸭嘴型喷头的冲洗方位;
4.需设有对冲功能,由气动切断阀控制,可自动前冲、对冲切换,对冲可一次冲洗6条车道;
5.需设有后洒水装置,采用气动切断阀控制后洒水嘴的开启与关闭;
6.需设置有远射程水炮。水炮可0~360°旋转、炮体可上下俯仰操作。正反拧转炮体前部的调节套管,可调节水流的喷射形状(柱状或锥状)及关闭水炮;
7.车辆需安装360°全景环视影像系统。
(五)雾炮抑尘车
(1)主要技术参数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参数要求 |
| 5 | 雾炮抑尘车 | 1.★外形尺寸(长×宽×高)(mm)≤9400×2550×3300; |
| 2.总质量(kg)≥18000; | ||
| 3.整备质量(kg)≥8600; | ||
| 4.★额定载质量(kg)≥7500; | ||
| 5.★接近角/离去角(°)≥10/10; | ||
| 6.★前悬/后悬(mm)≤1450/2600; | ||
| 7.★轴距(mm)≥4500; | ||
| 以上1-7项技术参数需提供工信部整车产品公告数据参数截图。 | ||
| 8.电池种类:磷酸铁锂或优于;(优于的需提供电池性能相关证明材料) | ||
| 9.电池总储电量(kwh)≥210; | ||
| 10.罐体总容量(m)≥8; | ||
| 11.前鸭嘴冲洗宽度(m)≥10; | ||
| 12.对冲冲洗宽度(m)≥24; | ||
| 13.后洒水宽度(m)≥14; | ||
| 14.水炮射程(m)≥50; | ||
| 15.雾炮射程(m)≥100; |
注:以上参数配置中的参数需在技术响应偏离表中填写具体数值(不得照抄≥、≤等代表非具体数值的符号),基本参数全部照抄文件原文或未写准确值的,则视为不响应该条款。
(2)主要功能及要求
1.车辆公告名称:纯电动多功能抑尘车,提供工信部的公告参数页数据;
2.车辆需配有鸭嘴、圆锥冲洗喷嘴、后洒水、绿化浇灌、水枪功能,可满足不同工况需求;
3.水罐需采用一次性包罐成型技术,水罐内部需采用专业防腐涂层,保证防腐效果;
4.风炮进水端需设有过滤器,可减少喷嘴堵塞。
5.需设置有远射程水炮。水炮可0~360°旋转、炮体可上下俯仰操作。正反拧转炮体前部的调节套管,可调节水流的喷射形状(柱状或锥状)及关闭水炮;
6.需设有雾炮系统,通过电机为雾炮系统提供动力源,高压水路系统与风炮系统相结合,实现俯仰角度、水平旋转角度的远距离喷雾功能;
7.车辆需安装360°全景环视影像系统。
(六)18吨勾臂车
(1)主要技术参数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参数要求 |
| 6 | 18吨勾臂车 | 1.★外形尺寸(长×宽×高)(mm)≤7350×2520×2950; |
| 2.总质量(kg)≥18000; | ||
| 3.★整备质量(kg)≥9000; | ||
| 4.额定载质量(kg)≥8200; | ||
| 5.★接近角/离去角(°)≥16/19; | ||
| 6.★前悬/后悬(mm)≥1400/1420; | ||
| 7.轴距(mm)≥4500; | ||
| 以上1-7项技术参数需提供工信部整车产品公告数据参数截图。 | ||
| 8.底盘电机额定功率(kW)≥156; | ||
| 9.电池种类:磷酸铁锂或优于;(优于的需提供电池性能相关证明材料) | ||
| 10.电池总储电量(kWh)≥230; | ||
| 11.拉臂额定提升能力(t)≥14; | ||
| 12.钩心高度(mm):1570±10; | ||
| 13.外导入宽度(mm):1070±10; |
注:以上参数配置中的参数需在技术响应偏离表中填写具体数值(不得照抄≥、≤等代表非具体数值的符号,±除外),基本参数全部照抄文件原文或未写准确值的,则视为不响应该条款。高度宽度等尺寸表述中的“±”不属于该范畴。
(2)主要功能及要求
1.车辆公告名称:纯电动车厢可卸式垃圾车,提供工信部的公告参数页数据;
2.车辆两侧需装配有可连接压缩机的快换接头;
3.车辆需安装360°全景环视影像系统。
注:本项“三、技术参数规格与要求”中的证明材料,除上述有文件要求外,其余参数、功能等可提供产品彩页、技术白皮书、产品说明书、检测报告等作为佐证材料。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五、交付时间和地点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完毕。
2、交货地点:**市**区。
3、交货方式:中标人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调试验收合格完成。
4、 交货相关要求:
车辆要求上牌、购置保险,包括首年交强险、首年车辆损失险(与车辆等价)、首年第三者责任险(≧100万)、首年车上人员责任险(≧5万/座位),缴纳税费,设备调试完成及确保能正常上路行驶方可交货。
五、服务标准:四、服务标准及要求
(一)产品运输、保管、保险及安装调试
1、产品运输、保管及保险
1.1 中标人负责产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等,由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1.2 中标人负责产品在指定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 中标人负责其派出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及保险费用。
2、安装调试
2.1 中标人须加强安装的组织管理,所有安装人员须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2 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等,移交采购人。
2.3 项目安装调试及验收所需的所有材料和专用工具与设施,均由中标人电池总储电量提供。
2.4 中标人负责产品电池总储电量送货上门以及安装、调试,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均由中标人承担。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现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2.5 产品安装调试完毕,中标人自行检测合格后,方可申请采购人进行验收。
(二)质量保证
1、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全新的(所有零配件、专用工具等)原厂产品,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2、所投产品主要部件生产许可证,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所投产品不得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及专利权。
3、车辆整车质保共四年(整车质保三年满后,有限质保一年),三电系统质保期5年/20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具体设备零部件以随车服务手册为准。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维护等要求电池总储电量上门服务,在产品质保期内发生的质量故障,由中标人负责(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安装调试、维修保养期间所发生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有限质保期内发生的质量故障,由中标人免工时费,材料费按低于市场价的10%的价格计取费用。
(三)售后服务要求及质保期服务
1、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现场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2、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故障服务受理,接到用户要求后应立即做出回应。要求原厂或官方授权的售后服务机构提供售后服务。
2)质保期内,中标人对采购人的售后服务通知,中标人(项目负责人)在接到通知后应派专人上门进行售后维修服务,2小时内响应,3小时内到达现场,8小时以内提供解决方案,48小时内处理完毕。若在48小时内仍未能有效解决,中标人须电池总储电量提供同档次的设备予采购人临时使用。如中标人未在约定时限内派人维修,采购人有权委托他人维修,维修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必要时中标人提供替代设备以满足采购人应急所需。
4、“三包”期间产品的一切质量问题,更换部件及产品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全部由中标人负责。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服务单位,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四)技术培训
1、交货后,中标人电池总储电量提供操作及维护培训,直至使用单位受训人员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操作、保养、维修,能及时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
2、培训主要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原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
3、培训地点主要在使用单位交付现场或双方协商安排的地点。
4、培训需形成交付培训记录。
六、验收标准:六、履约验收
1、验收由采购单位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按采购文件技术要求提供的性能指标、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进行验收,本项目采用一般程序验收。本项目按照长财采购〔2024〕5号《****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履约验收。
2、在验收实施过程中,允许对产品进行使用性测试,及破损性实验。验收过程中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并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验收过程中产生其余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如发现中标人虚假投标的,其中标结果无效,并赔偿采购人所有损失。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要求:七、结算方法
1、结算方法
1.1付款人:****(国库集中支付)。
1.2 付款方式: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初步验收通过后,支付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0%,试运行无任何问题后,中期验收通过后,支付不超过合同金额的60%,整车质保期满后,无经济及法律纠纷,免息支付剩余款项。各期款项的具体支付时间及金额,将根据拨款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若本项目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触发异常低价评审审查程序,且经审查后最终中标(成交)的,该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缴纳标准、付款条件、履约验收要求、违约责任等事项,均按风险级别及对应差异化风险防控管理措施(详见附件)严格执行。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配套附件,以及产品运输、保管、调试、试运行测试、验收、培训、质保期电池总储电量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3、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争议,中标人与采购人应通过**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中规定的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
4.本项目核心产品为:18吨新能源清洗车。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