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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地法定公告 |
| 2026-07-30 |
| ****规划局****林业局) |
| 2026-07-30 |
| 暂无 |
| 濉征预告〔2026〕26号 |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铁佛镇崔楼村陈楼庄、李桥庄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铁矿已办证土地、南至崔楼村土地、西至崔楼村道路、北至崔楼村土地(详见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二**崔楼村土地、南至崔楼村土地、西至崔楼村土地、北至崔楼村道路(详见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本次拟征收土****铁矿已办证土地、南至崔楼村土地、西至崔楼村道路、北至濉石路(详见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铁矿采选工程建设,属于《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之规定。
符合《中华人民**国矿产**法》第三十四条“开采战略性矿产**确需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之规定。
三、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政府将组织铁佛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邀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并听取意见。
四、公告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小组范围内,****政府****小组公开栏张贴的方式发布,****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cn/zwgk/index.html)发布。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单位:****规划局,联系人:王九峰,联系方式:0561-****930。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2026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