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南迳等7个乡(镇)详细规划编制项目采购需求将通过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
项目名称:南迳等7个乡(镇)详细规划编制
采购需求内容:
一、技术要求
(一)编制背景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指出:详细规划是“五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的重要一环,是传导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有效抓手,是指导和约束城市开发建设的重要手段。
详细规划对具体地块用途和开发建设强度等做出实施性安排,作为城镇开发边界内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城乡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因此,各乡(镇)需编制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以保障今后镇区(集镇)的项目开发建设。
(二)编制范围
本次规划编制为全**下辖南迳、大吉山、中寨、龙源坝、陂头、社迳、龙下等7个乡(镇)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工作,7个乡(镇)城镇开发边界规模约4.55平方公里。
(三)服务内容
1、编制详细规划
详细规划内容及深度应满足《**省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范要求,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加强现状分析:综合现场踏勘、单位座谈等多种调研方式,对规划范围内及周边地区的自然生态**、历史文化**、社会经济、人口分布及各类用地、各类设施建设现状等进行详细调查,总结其现状问题与特征,提出相应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策略。
(2)衔接规划传导:以详细规划编制单元为国土空间规划传导的主要载体,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详细规划分区指引的传导要求进行分析,加强与各类专项规划的衔接,整理需要在详细规划中落实的规划目标、主导功能、底线约束、设施配置、空间指引、建筑风貌等建设要求。
(3)明确单元定位:结合总体规划,统筹考虑城镇发展条件,明确单元功能定位、发展目标。
(4)确定发展规模:根据总体规划和现状实际,明确单元人口容量,合理确定供给标准,并结合现状用地情况,确定居住用地规模及各类用地规模及各类设施需求。
(5)深化用地布局:依据总体规划安排,细化落实城镇主干路网、结构性绿地及各类重要设施,加强与周边单元道路交通、景观空间及各类市政管网的协调;完善单元功能,深化各类用地布局。
(6)强化设施支撑:落实总体规划,衔接各类专项规划,优化交通组织;补充完善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体系,满足居民生活需求;科学谋划市政公用设施及相关管线布局。
(7)构建指标体系:结合城市特点及相关规范、政策文件,加强规划指标体系研究,科学构建本单元建设控制指标体系,明确控制要求,形成管控图则。
2、现状地形测绘
因编制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需要以测绘数据为基础支撑,需要对南迳、大吉山、中寨、龙源坝、陂头、社迳、龙下等7个乡(镇)的城镇开发边界范围现状地形进行测绘。
(四)成果要求
1、详细规划
本次详细规划编制成果主要包括法定文件、技术文件、附件及数据库。
(1)法定文件
法定文件包括文本、图则两部分。文本以条文方式明确控规管控要素的释义和管理要求。图则是指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划图示文件,主要确定各地块的规划控制要求。
(2)技术文件
技术文件包括图纸、说明书。技术文件是制定法定文件的基础性文件,****管理部门执行控规的参考文件。
(3)附件
附件包括各部门意见汇总及处理措施、专家评审意见及处理措施、公众意见汇总及处理措施、其他附件等控规编制过程性文件。
(4)数据库
数据库包括项目基本信息、文本册、数据库等,按《**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成果电子数据提交标准(试行)》执行,并在规划批复后,将数据库上传至国土空间“一张图”管理平台。
2、地形测绘
地形测绘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系统,地形图比例尺为1:500,采用全野外数字化采集,最后成果数据为“dwg”格式,最终成果需提交正式成果6套和光盘材料6份。
二、商务条款
1、实施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2、付款方式:本项目规划费用分三个阶段支付:
第一阶段:完成初步成果后,甲方向乙方支付编制费用的30%;
第二阶段:通过专家评审并****委员会审议后,甲方向乙方支付编制费用的50%;
第三阶段:提交最终成果,****政府批复后无息支付剩余编制费用的20%。
3、服务期
本项目合同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定之日起12个月完成(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4、项目验收
成交供应商须在项目工期内按质按量完成并提交数据成果、图件成果以及文字资料。最终成果由采购人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人员进行项目验收。
5、成交供应商承担资料及电子数据的保密义务,建立保密管理制度,确保相关资料及数据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对外泄漏。
6、本项目预算包括服务及相关服务设施的价款、税费、培训、测绘、专家评审、验收、会务费、差旅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等与项目有关的全部费用。
采购预算:54.6万元(人民币)
征求意见期限:2026年7月31日至2026年8月6日。公众可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及采购代理机构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全**民生巷10号
联系方式:曾先生/138****50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全****小区8幢1号-2号
联系方式:邱小丽/0797-****226/邮箱:****@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