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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向我****社会福利院儿童楼、民政救灾物资储备仓库等项目规划条件核实手续,因该项目实际建设进行局部优化调整,根据《****关于印发〈****中心**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河自然资规〔2024〕4号)的有关规定,现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区庆远镇**康宁路与江滨路西段西南交角。
二、公示内容
****福利院儿童楼、民政救灾物资储备仓库等项目建筑外立面建设。
三、公示时间
2026年7月30日至2026年8月3日。
四、公示地点
(一)****公告栏(**市**区庆远镇**
大道8-1号)。
(二)****官方网站(http://zrzyj.****.cn/)。
(三)项目所在地。
****福利院儿童楼、民政救灾物资储备仓库等项目规划条件核实涉及到的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书面意见(利害关系人应当提供与该公示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事实和证明)提交至我局(地址:**市**区庆远镇**大道8-1号****,电子邮箱:ghhxxzx****819@hechi.****.cn,邮编:546300,联系电话:0778-****525)。如反映的书面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的,将视为无效意见。
附件:1.****福利院儿童楼项目实际建设调整对比图
2.**区民政救灾物资储备仓库项目实际建设调整对比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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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