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办学条件提升工程检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县鸣凤镇三吉巷42号
中标(成交)下浮比例:2%
综合评分法:82.00(分)
| 服务类 |
| 名 称:****办学条件提升工程检测 服务范围:完成****办学条件提升工程所有检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见证取样(原材料检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沉降观测、设备安装(水压、接地、绝缘检测)、建筑节能(窗户、节能材料)、空气质量检测、钢结构检测等。(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自项目开始施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服务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
四、评审专家名单
李翔、陈强、曾飞
五、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6年7月30日
2、评审地点:**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世纪华城7楼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计费标准,根据财库〔2018〕2号文规定,经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2、收费金额:0.5(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下浮比例报价,供应商成交下浮比例为2%。本项目服务费以财政部门投资评审的项目相关检测费用为计算基数*(1-2%)为服务费最终结算方式。
2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或****提出质疑(列明质疑事项的同时,依法举证)。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
3、信息发布媒体:****网(http://www.****.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其他相关媒体网站或APP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4、成交通知书领取地址:****(**县鸣凤大道62号世纪华城4楼)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鸣凤镇**路8号
联系方式:155****73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
联系方式:0717-****7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幸
电话:0717-****726
****
2026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