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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西郊街道寨中村教子岌周边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政府****办事处:
《关于审批**区西郊街道寨中村教子岌周边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深入推进“百千万工程”,加快典型村打造步伐,提升人居环境整治及风貌管控水平,便于群众生产生活,助力全面乡村**,根据《**市**区“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指挥部乡村**专班会议纪要》(〔2026〕1号)的会议精神,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编制的**区西郊街道寨中村教子岌周边人居环境提升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605-441402-04-01-446566)初步设计概算。建设地点:**区西郊街道寨中村教子岌。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汉酒路部分起点位于高峰桥,终点位于环市西路,全长952米,主要工程包括:停车棚拆除改造约169平方米、墙面刷白约2689.25平方米、地面加铺沥青1129.6平方米、划停车位20个、路中标线改为彩虹线225平方米、布置充电桩3台、安装太阳能路灯15盏等;黄塘河堤部分位于黄塘**岸,主要工程包括:**仿木栏杆351米,**路边围墙124米,**公厕22.1平方米。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145.50万元(见附表),其中工程费130.1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5.34万元。预备费0.00万元。
四、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第四批典型村省级财政奖补资金100万元,不****办事处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或自筹解决。
五、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
六、请切实抓好建设安全管理工作,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杜绝发生安全事故;在项目实施中,要进一步加强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针对识别的特征风险因素,做好项目各阶段风险防范、化解工作。
此复。
附件:**区西郊街道寨中村教子岌周边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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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3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改革局、区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区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