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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298068T | 建设单位法人:俞丰明 |
| 沈芸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县望海街道戴凤路333号 |
| **年产3000吨8.8级以上螺丝生产线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9-锅炉及原动设备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物料搬运设备制造;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烘炉、风机、包装等设备制造;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482-C3482-紧固件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望海街道戴凤路333号 |
| 经度:120.935760 纬度: 30.591910 | ****机关:****保护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0-06-07 |
| 盐环建〔2010〕08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4-05-2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100 |
| 5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298068T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3********298068T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3********0243113 | 竣工时间:2013-07-1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6-1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7-1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公司网站 |
| **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位于**县西塘桥镇银燕大道北侧,新征土 地15949平方米,总投资600万美元,**厂房17170平方米,新 增冷墩机、搓丝机等设备,形成年产3000吨8.8级以上螺丝的生产 能力。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总投资4100万元,**标准厂房,总用地面积1594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706.15平方米,购置冷镦机、搓牙机等生产设备**年产3000吨8.8级以上螺丝生产线项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企业原料外购成品线材,成品线材利用冷镦机进行切料、锻头、聚积、成形、倒角、缩径等工作;然后使用搓牙机加工螺纹后;完成后送往外单位进行表面处理;最后运回厂内检验,并包装入库。在加工过程中会添加少量机油,主要起润滑作用。机油经沉淀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 | 实际建设情况:企业原料外购成品线材,成品线材利用冷镦机进行切料、锻头、聚积、成形、倒角、缩径等工作;然后使用搓牙机加工螺纹后;完成后送往外单位进行表面处理;最后运回厂内检验,并包装入库。在加工过程中会添加少量机油,主要起润滑作用。机油经沉淀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加强环境管理,实施清洁生产,减少污染物产生量。 2、实行雨污分流,加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行管理,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3、按《报告表》要求,落实油雾废气污染治理措施,污染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4、加强噪声控制,合理布局,切实采取消声、吸声、减震等处理措施,加强厂区绿化,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其中厂界南侧执行4类标准。 5、废次品、边角料等回收综合利用;废机油等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无害化处置。 6、施工期间,生活污水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建筑垃圾可作回填或运至指定地点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扬尘对大气及周围环境的影响;严格遵守建筑施工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 12523-1990)的规定,禁止噪声扰民。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仅排放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入**县市政污水管网,最终****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湾。 本项目食堂为送餐制,不产生食堂油烟。 冷镦、搓牙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静电除油装置处理后15m高排气筒排放。 加强噪声控制,合理布局,切实采取消声、吸声、减震等处理措施 本项目废机油、废机油桶、沾染油污的废抹布及手套和废矿物油委托****(嘉环函[2025]7号)处置,边角料和残次品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本项目变动主要为环保设施变动,环评设计冷镦、搓牙废气收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实际建设中冷镦、搓牙废气收集后经静电除油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本次变动属于环保设施升级,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346.8 | 443.7 | 0 | 0 | 346.8 | 346.8 | |
| 0 | 0.0139 | 0.0177 | 0 | 0 | 0.014 | 0.014 | |
| 0 | 0.0007 | 0.0009 | 0 | 0 | 0.001 | 0.001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123 | 3 | 0 | 0 | 0.123 | 0.123 | / |
| 1 | 化粪池 | 废水排放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总氮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 887-2013)表1其它企业间接排放限值,总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级限值 | 化粪池 | 验收监测期间,****废水入网口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动植物油类日均值(范围)均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日均值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表1其它企业间接排放限值,总氮浓度日均值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级限值。 |
| 1 | 项目冷镦、搓牙工序的粉尘产生量极少,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本环评不作定量分析:冷镦、搓牙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设备上方设置的吸风罩收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 本项目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规定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规定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表A1特别排放限值。 | 冷镦、搓牙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静电除油装置处理后15m高排气筒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冷镦、搓牙废气处理设施出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车间外1m非甲烷总烃任意一次浓度值均低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中的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1h平均浓度值均低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中的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 |
| 1 | 1把好设备选型关,选择噪声较小的冷镦机、搓牙机等设备; 2设置隔声门、窗,有效减少噪声对外界的影响;加润滑油,确保正常运行; 3平时生产时加强对各机械设备的维修与保养,并注意对各设备的主要磨损部位添加润滑油,确保正常运行; 4职工操作噪声可通过加强管理,进行文明操作,尽量降低操作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其中厂界南侧执行4类标准。 | 基本落实环评及批复意见。 | 验收监测期间,****东、西、北厂界昼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南厂界昼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 |
| 1 | 废次品、边角料等回收综合利用;废机油等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无害化处置。 | 本项目废机油、废机油桶、沾染油污的废抹布及手套和废矿物油委托****(嘉环函[2025]7号)处置,边角料和残次品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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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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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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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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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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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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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