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库功能优化方案》,**水库工程任务优化为防洪、灌溉、供水(不涵盖生活)和改善生态环境,不再承担城乡居民生活供水任务。****水库功能优化后,现有水质标准不降低、生态功能不退化,**市启动《**水库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实施方案》(厦府办〔2018〕33号)调整工作,已形成《**水库生态补偿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要求,现将该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风险评估事项概况
**水库为**区重要水源,为强化水源水质保护、平衡汇水区群众水源保护义务与生产生活权益,废止原厦府办〔2018〕33号补偿文件,现已编制了《**水库生态补偿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方案明确汇水区养殖、种植、污水排放等管控要求,按受影响程度划分三类补偿对象,设置4800元/人﹒年、2400元/人﹒年两档货币补偿;建立季度水质监测与村级集体经济奖惩联动机制,明确对拒不履行水源保护义务农户可核减、停发生态补偿金,补偿资金由市财政承担70%、**区与**区各承担15%,政策实施期限至2037年6月(方案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为稳妥推进政策落地,现同步开展本次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社会稳定风险调查的主要内容
社会稳定风险****水库汇水区生态补偿实施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等方面开展。调查范围覆盖所涉及地区的利益相关者,充分听取、全面收集群众和各利益相关者的意见。
三、公示征询事项
主要征求公众对本方案的态度、该方案对其日常生活和工作的影响、合理的利益诉求以及对本事项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等。
四、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7天。
五、公众意见反馈形式和注意事项
(一)公众意见反馈方式:公众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发表关于本事项的意见和看法。
(二)注意事项: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请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六、联系方式
评估报告编制单位:福****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先生
电话:0591-****5158转7717
邮箱:****@qq.com
附件:《**水库生态补偿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