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莞城运**片区(**路地块)公共基础设施工程 | ||
| **市莞城运**片区(**路地块)公共基础设施工程 | ||
| A01-124********9028823-****0717-010666-4 | ||
| 更正公告 |
**市莞城运**片区(**路地块)公共基础设施工程
补充通知(一)
(招标编号:****)
各投标人:
现对2026年7月17日在**公共**交易平台(**省 ﹒ **市)对外发布招标公告的《**市莞城运**片区(**路地块)公共基础设施工程》招标项目作出如下修改:
1、修改内容:第一章招标公告5.投标文件的递交
原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8月11日09时30分。投标会时间:2026年8月11日09时30分,地点:通过**市公共**交易E网通管理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网上提交。标书代写
修改为: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8月17日09时30分。投标会时间:2026年8月17日09时30分,地点:通过**市公共**交易E网通管理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网上提交。标书代写
2、修改内容: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1.1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原文:
| 5.1.1 |
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6 年 8 月 11 日 9 时 30 分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 **** 开标室( 3 )标书代写 |
修改为:
| 5.1.1 |
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6 年 8 月 17 日 9 时 30 分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 **** 开标室( 18 )标书代写 |
3、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更新:原随招标公告一同发出的附件“3-最高投标限价(2).pdf”作废,投标人不得再作为投标编制依据,请各投标人以随本补充通知一同发出的附件为准编制投标文件。其他附件以原招标公告中的附件为准。
各投标人应按随本补充通知发布的资料编制投标文件。若因未使用新版文件编制投标文件,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读取、上传失败、评审无效等情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以下无正文)
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内容为准。各投标人可登录**公共**交易平台 ( **省﹒**市 )(https:// ygp.****.cn/#/441900/index) 下载本补充通知,据此编制投标文件。除此方式外,不再另行通知。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及时登录上述网站下载的,将视为已清楚并认同本补充通知内容。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