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902MA5LPHHE0W | 建设单位法人:梁颖 |
| 梁颖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壮族自治区**市**区 |
| **市**区仁厚镇上罗村旱塘岭 |
| 一次性塑料餐饮具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7-C2927-日用塑料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壮族自治区**市**区 仁厚镇上罗村旱塘岭 |
| 经度:110.041270 纬度: 22.66827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3-18 |
| **环项管〔2025〕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04-1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0 |
| 45.2 | 运营单位名称:**** |
| ****0902MA5LPHHE0W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902MA5LPHHE0W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4********802XJ | 竣工时间:2025-12-22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6-2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7-2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gongshi.****.com |
| 项目为扩建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为扩建项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在原有用地上进行扩建,原有用地占地面积4150m2。本次扩建在原有生产厂房内新增2条一次性塑料餐饮具生产线,并配套相应的环保设施,扩建后,全厂共7条一次性塑料餐饮具生产线,项目运营期间,年产500t一次性塑料餐饮具。 | 实际建设情况:在原有用地上进行扩建,原有用地占地面积4150m2。本次扩建在原有生产厂房内新增2条一次性塑料餐饮具生产线,并配套相应的环保设施,扩建后,全厂共7条一次性塑料餐饮具生产线,项目运营期间,年产500t一次性塑料餐饮具。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 制片:将原料(聚丙烯)投入片材机螺杆套筒内,通过电加热至200℃ 左右,使物料软化形成具有良好可塑性的均匀熔体,熔融状态的物料在螺杆的作用下进入片材机机头,沿着机头宽度方向均匀分布,随后进入拉片机进行拉片,便于后续进行吹塑成型。扩建项目使用的聚丙烯(PP)裂解温度为330℃,因此,物料在加热熔融状态下不会进行裂解或者分解。该过程会产生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表征)、少量异味(臭气浓度)和设备噪声。(2)吹塑成型、冷却:将拉片机拉片形成的成卷片材拉进成型机,通过电加热至 220℃左右,使之呈软化状态,然后将软化的片材置于吹塑模具上,通过压缩空气使塑料片材吹胀而紧贴在模具内壁,经过循环冷却塔冷却定型。(3)灭菌:冷却后的成品转入灭菌间进行灭菌,灭菌方式为紫外线照射,紫外线灭菌时间约20秒,灭菌结束后的成品转入打包工序。(4)打包:灭菌后的合格产品经包装后送入成品仓库,待售。该过程产生设备噪声。 | 实际建设情况:(1) 制片:将原料(聚丙烯)投入片材机螺杆套筒内,通过电加热至200℃ 左右,使物料软化形成具有良好可塑性的均匀熔体,熔融状态的物料在螺杆的作用下进入片材机机头,沿着机头宽度方向均匀分布,随后进入拉片机进行拉片,便于后续进行吹塑成型。扩建项目使用的聚丙烯(PP)裂解温度为330℃,因此,物料在加热熔融状态下不会进行裂解或者分解。该过程会产生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表征)、少量异味(臭气浓度)和设备噪声。(2)吹塑成型、冷却:将拉片机拉片形成的成卷片材拉进成型机,通过电加热至 220℃左右,使之呈软化状态,然后将软化的片材置于吹塑模具上,通过压缩空气使塑料片材吹胀而紧贴在模具内壁,经过循环冷却塔冷却定型。(3)灭菌:冷却后的成品转入灭菌间进行灭菌,灭菌方式为紫外线照射,紫外线灭菌时间约20秒,灭菌结束后的成品转入打包工序。(4)打包:灭菌后的合格产品经包装后送入成品仓库,待售。该过程产生设备噪声。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水:项目营运期循环冷却塔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60m3/d,480m3/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周边林地灌溉。 2、废气: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废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破碎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制片、吹塑成型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少量异味)。 项目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经破碎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破碎过程会产生一定的粉尘,破碎粉尘产生量为0.015t/a,项目厂房相对封闭,60%的破碎粉尘在厂房内自然沉降,剩余40%的粉尘以无组织方式逸散至外环境。项目在制片、吹塑成型过程会产生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表征),在片材机、成型机等设施设备上方加装局部密闭集气罩,制片、吹塑成型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局部密闭集气罩收集至1#活性炭吸附装置(二级)处理后通过DA001排气筒(15m)排放。 3、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片材机、拉片机、成型机、空气压缩机、包装机、理杯机、破碎机、循环冷却塔、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项目通过选择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和厂房隔声等措施降低厂界噪声。 4、固体废物: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废机油、废活性炭、含油抹布、废紫外线灯管和生活垃圾等。项目原料聚丙烯塑料颗粒采用袋装包装,在使用过程中废包装袋产生量约0.033t/a,经****回收站综合利用。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废边角料和不合格产品,经破碎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项目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废机油,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 年版)》,废机油属于含油危废,废物类别为HW08,废物代码为900-214-08,项目产生的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制片、吹塑成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 年版)》,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固废,废活性炭危废编号及代码为HW49-900-041-49(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设备在维修、保养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含油抹布,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 年版)》,含油抹布属于危险固废,危废编号及代码为HW49-900-041-49(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固废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项目产生的含油抹布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灭菌房新增紫外线灯管1根,据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 年版)》,废紫外线灯管属于危险固废,危废编号及代码为HW29 -900-023-29(生产、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含汞荧光 灯管及其他废含汞电光源)。项目扩建完成后产生的废紫外线灯管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劳动定员为35人,生活垃圾产生量不住宿按每人每天0.5kg计,则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5.25t/a,收****中心清运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项目营运期循环冷却塔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60m3/d,480m3/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周边林地灌溉。 2、废气: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废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破碎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制片、吹塑成型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少量异味)。 项目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经破碎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破碎过程会产生一定的粉尘,破碎粉尘产生量为0.015t/a,项目厂房相对封闭,60%的破碎粉尘在厂房内自然沉降,剩余40%的粉尘以无组织方式逸散至外环境。项目在制片、吹塑成型过程会产生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表征),在片材机、成型机等设施设备上方加装局部密闭集气罩,制片、吹塑成型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局部密闭集气罩收集至1#活性炭吸附装置(二级)处理后通过DA001排气筒(15m)排放。 3、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片材机、拉片机、成型机、空气压缩机、包装机、理杯机、破碎机、循环冷却塔、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项目通过选择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和厂房隔声等措施降低厂界噪声。 4、固体废物: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废机油、废活性炭、含油抹布、废紫外线灯管和生活垃圾等。项目原料聚丙烯塑料颗粒采用袋装包装,在使用过程中废包装袋产生量约0.033t/a,经****回收站综合利用。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废边角料和不合格产品,经破碎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项目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废机油,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 年版)》,废机油属于含油危废,废物类别为HW08,废物代码为900-214-08,项目产生的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制片、吹塑成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 年版)》,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固废,废活性炭危废编号及代码为HW49-900-041-49(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设备在维修、保养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含油抹布,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 年版)》,含油抹布属于危险固废,危废编号及代码为HW49-900-041-49(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固废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项目产生的含油抹布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灭菌房新增紫外线灯管1根,据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 年版)》,废紫外线灯管属于危险固废,危废编号及代码为HW29 -900-023-29(生产、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含汞荧光 灯管及其他废含汞电光源)。项目扩建完成后产生的废紫外线灯管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劳动定员为35人,生活垃圾产生量不住宿按每人每天0.5kg计,则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5.25t/a,收****中心清运处理。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48 | 0 | 0 | 0 | 0.048 | 0.048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三级化粪池 |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 | 项目营运期循环冷却塔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周边林地灌溉。 | 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排放口监测项目的监测值均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表1旱作标准。 |
| 1 |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废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破碎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制片、吹塑成型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少量异味)。 项目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经破碎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破碎过程会产生一定的粉尘,项目厂房相对封闭,60%的破碎粉尘在厂房内自然沉降,剩余40%的粉尘以无组织方式逸散至外环境。项目在制片、吹塑成型过程会产生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表征),在片材机、成型机等设施设备上方加装局部密闭集气罩,制片、吹塑成型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局部密闭集气罩收集至1#活性炭吸附装置(二级)处理后通过DA001排气筒(15m)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排气筒监测项目的监测值均达《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 1 | 选择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和厂房隔声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 |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片材机、拉片机、成型机、空气压缩机、包装机、理杯机、破碎机、循环冷却塔、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项目通过选择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和厂房隔声等措施降低厂界噪声。 | 验收监测期间,东、南、西厂界昼间、夜间噪声的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北厂界昼间、夜间噪声的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 1 | 项目废物主要为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包装袋、 废活性炭废机油、含油抹布和生活垃圾等。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可回用于生产中;废原料包装袋要统一收集外卖或合理利用;生活垃圾要集中收集,定期清运,环卫处理。 一般固废的贮存和处置要确保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要求。废活性炭、废机油和含油抹布要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 (GB18597-2023) 要求,贮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经妥善收集存放后,交有危险废弃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 项目废物主要为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包装袋、 废活性炭废机油、含油抹布和生活垃圾等。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回用于生产中;废原料包装袋统一收集外卖或合理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环卫处理。 一般固废的贮存和处置确保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要求。废活性炭、废机油和含油抹布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 (GB18597-2023) 要求,贮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经妥善收集存放后,交有危险废弃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