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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你公司《延续取水申请书》收悉。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延续取水条件,****公司延续取水,换发取水许可证,取水许可证编号为:D330304S2021-0016,有效期为2026年6月28日至2031年6月27日。现就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区潘桥街道农田灌溉取水项目为取水用途为农田灌溉,****水库,取水口坐标:东经120.587373、北纬27.912223。
二、本项目原许可取水量为57.4万立方米/年。经评估后核定本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内许可取水量为57.4万立方米/年。
三、你公司应持续强化取用水管理和节约用水工作,不断提高水**利用效率和效益。
四、你公司应严格按照下达的年度取水计划取水,超计划取水的将对超计划部分加价征收水**费。取水户需要调整年度取水计划的,应于每年6月30日前向我局提出取水计划调整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并经我局审核同意。
五、本项目的水**费按季征收。
六、本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延续取水时,你公司应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我局提出申请。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内,若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水源或者取水地点、退水方式发生改变,应当重新提出取水申请;****公司名称变更,应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并办理变更手续。
七、取水过程若出现因取水对水利工程安全、水生态环境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产生影响的,我局酌情取消该取水许可。
**市****
202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