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汉长安城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合作试点项目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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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城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项目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汉**城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项目
保证金(万元) 0.2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报名开始时间 2026.7.30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报名、保证金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6.8.5
披露公告期 5个工作日
二、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 **汉**城文化创意产品开发 授权年限 根据双方**内容决定
项目简介 本项目围绕**汉**城文化IP,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方,开展文创产品的设计、开发与制作全流程**。项目聚焦**宫遗址核心文化元素(如四神瓦当、汉画像砖、汉代礼制等纹样),打造兼具文化内涵与市场实用性的文创产品矩阵,包含文具、饰品、纪念摆件、家居用品等品类。**方需按招商方要求完成IP授权下的产品设计、打样、生产制作及质量管控,共同推动汉文化IP的活化利用,打造具有遗址公园辨识度的文创产品体系,助力文化传播与文旅消费升级。
招商方对**方的要求和相关条件 1.资质要求:**方须为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文创产品设计、开发及制作相关资质与经验,拥有固定的办公及生产经营场所。
2.团队能力:拥有专业的设计研发、打样生产及品控团队,熟悉汉文化 IP 的设计表达,能根据**宫遗址文化元素进行原创设计开发。
3.履约能力:具备充足的资金实力与供应链**,可按约定完成产品打样、批量生产及交付,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招商方要求。
4.信誉要求: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过往**项目无严重违约或质量问题。
5.知识产权要求:**方须保证提交的设计方案及产品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产生的相关 IP 权益归招商方所有。
对**方的运营要求 1.设计管理:需严格按照招商方提供的IP使用规范开展设计工作,设计方案须经招商方审核通过后方可量产,不得擅自修改或变更设计。
2.生产管控:建立完善的生产流程与质量管控体系,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成品检验等环节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定期向招商方报送生产进度与质检报告。
3.交付管理: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完成产品打样、批量生产及交付,配合招商方完成产品验收工作,对不合格产品及时整改或更换。
4.安全合规:生产过程需遵守安全生产、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使用有害或不符合标准的材料,确保产品安全合规。
5.品牌维护:**过程中需维护**宫遗址公园的品牌形象,产品包装、宣传物料等需符合招商方的品牌规范,不得出现有损品牌形象的内容。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一)**方须承担交易产生的项目公告费2000元整。

(二)与招商方有法律纠纷的不得参与本次项目。

(三)具体**条件以双方签订**协议约定为准。

三、招商方信息


招商方名称 **汉**城**宫遗址****公司 机构性质 国有企业
四、交易信息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征集到一家意向**方:协议转让
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方:综合评议
信息披露
期满处理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方,则: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方。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0.2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交纳时间 公告期内
保证金处置方式 1.确定为最终**方后,保证金将优先用于抵付项目公告费;
2.未成为最终**方的,三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保证金。
保证金扣除条款 如因非招商方原因,意向**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招商方有权扣除意向**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方经济补偿:
(1)意向**方提出**申请后单方面撤回**申请的;
(2)信息披露期满,意向**方未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参加后续遴选的;
(3)**方未能在招商方通知时间内与招租方签订**协议的;
(4)**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的。
(5)意向方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为保护双方**开发衍生产品的数字产权和知识产权,相关权益****交易中心完成登记公示。
咨询电话 交易机构联系人:雷女士 联系方式:029-****9655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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