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浩特市CG02单元CG02-01街区、CG02单元CG02-04街区、EE02单元EE02-04街区、EE03单元EE03-01街区、HG03单元HG03-01街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批后公告

审批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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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CG02单元CG02-01街区、CG02单元CG02-04街区、EE02单元EE02-04街区、EE03单元EE03-01街区、HG03单元HG03-01街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批后公告
2026-07-30 16:58

《**市CG02单元CG02-01街区、CG02单元CG02-04街区、EE02单元EE02-04街区、EE03单元EE03-01街区、HG03单元HG03-01街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人民政府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规定,现将批准后的规划主要内容进行公布。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涵盖5个街区,****中心**城镇开发边界内,总用地面积615.95公顷。

二、规划传导

本规划全面落实《****中心**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的单元层面传导控制要求,包括主导功能、规模控制、底线控制、路网骨架、三大设施、城市设计管控等内容,并对土地使用、地块管控、公用设施及城市设计引导等内容进行深化细化。

三、各街区规划要点

(一)、CG02单元CG02-01街区

1、规划范围:北至锡林大街,南至那达慕大街,西至海河路,**宝格达路。

2、主导功能:居住生活。

3、用地规模:规划范围内城镇开发边界面积124.99公顷,其中,建设用地面积124.99公顷。

4、人口规模:本街区人口规模为0.79万人。

5、开发建设总量:规划开发建设总规模控制为86.3万平方米。

6、规划用地构成:二类城镇住宅用地48.32公顷,占比的38.66%;公园绿地23.84公顷,占比的19.07%;城镇村道路用地17.38公顷,占比的13.91%;留白用地18.44公顷,占比的14.75%;商业用地5.32公顷,占比的4.26%;中小学用地3.74公顷,占比的2.99%;幼儿园用地1.06公顷,占比0.85%;科研用地0.96公顷,占比0.77%;供水用地0.94公顷,占比0.75%;社会停车场用地0.49公顷,占比0.39%;机关团体用地0.46公顷,占比0.37%;公共卫生用地0.45公顷,占比0.36%;文物古迹用地3.59公顷,占比2.87%。

7、服务设施配建:本街区****小学、幼儿园各1处;社区服务站、文化活动站、卫生服务站、托老所各1处,宜在居住用地内集中设置不独立占地,随规划实施最终确定;健身场地1处,结合公园绿地建设;****停车场1处;保留换热站1处,新增换热站2处;结合商业用地新增邮政局1处、****水厂1处;结合小学和绿地设置固定避难场所1处,紧急避难场所2处;公共厕所3处。

8、道路交通规划:本街区规划道路分为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三级。

规划主干路:锡林大街、海河路道路红线宽度为50米,那达慕大街、宝格达路道路红线宽度为40米;规划次干路:巴**呼路道路红线宽度为36米;规划城市支路红线宽度20~30米。

(二)、CG02单元CG02-04街区

1、规划范围:北至察哈尔大街、南至团结大街、西至贝力克路、**东二环路。

2、主导功能:工业发展。

3、用地规模:规划范围内城镇开发边界面积82.86公顷,其中,建设用地面积82.86公顷。

4、人口规模:以产业就业人口为主,不涉及常住人口规模。

5、开发建设总量:规划开发建设总规模下限控制为44.4万平方米,工业用地建设规模不低于44.4万平方米。

6、规划用地构成:防护绿地面积10.13公顷,占总用地的12.23%;一类工业用地44.44公顷,占总用地的53.63%;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1.33公顷,占总用地的1.61%;城镇村道路用地26.96公顷,占总用地的32.54%。

7、服务设施配建:本街区配套服务设施包含公共厕所1处;换热站1处。

8、道路交通规划:本街区规划道路分为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支路三级。

规划主干路:东二环路道路红线宽度为72米、那达慕大街道路红线宽度为40米;规划城市次干路:团结大街道路红线宽度为40米、察哈尔大街道路红线宽度为40米、贝力克路道路红线宽度为30米;规划城市支路红线宽度30~40米。

(三)、EE02单元EE02-04街区

1、规划范围:北至团结大街,南至希日塔拉街,西至海河路,**巴**呼路。

2、主导功能:居住生活。

3、用地规模:规划范围内城镇开发边界面积51.98公顷,其中,建设用地面积51.98公顷。

4、人口规模:本街区人口规模为0.43万人。

5、开发建设总量:规划开发建设总规模控制为50.1万平方米。

6、规划用地构成:二类城镇住宅用地面积27.26公顷,占总用地的52.44%;机关团体用地1.4公顷,占总用地的2.69%;居住配套设施用地1.17公顷,占总用地的2.25%;商业用地3.91公顷,占总用地的7.52%;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0.78公顷,占总用地的1.50%;城镇村道路用地11.11公顷,占总用地的21.37%;社会停车场用地0.38公顷,占总用地的0.73%;消防用地1.14公顷,占总用地的2.19%;公园绿地4.02公顷,占总用地的7.73%;宗教用地0.81公顷,占总用地的1.56%。

7、服务设施配建:本街区****派出所1处;****中心1处,****社区养老院、老年护养院、****中心合并建设;社区服务站、文化活动站、卫生服务站、托老所各1处,在居住用地内积中设置不独立占地;室外综合健身场地、小型多功能运动场地各1处,结合公园绿地和居住小区建设;社会停车场1处;**换热站2处;消防站1处;保留加油加气站1处;结合绿地设置紧急避难所1处;公共厕所1处。

8、道路交通规划:本街区规划道路分为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三级。

规划主干路:**大街道路红线宽度为50米、海河路道路红线宽度为40米;规划次干路:团结大街道路红线宽度为40米、希日塔拉街道路红线宽度为40米、巴**呼路道路红线宽度为30米;规划城市支路红线宽度14~20米。

(四)、EE03单元EE03-01街区

1、规划范围:北至团结大街,南至希日塔拉街,西至宝格达路,**东二环路。

2、主导功能:工业发展、监教。

3、用地规模:规划范围内城镇开发边界面积127.94公顷,其中,建设用地面积127.94公顷。

4、人口规模:以产业就业人口为主,无常住人口安排。

5、开发建设总量:规划开发建设总规模控制为57.1万平方米,其中工业用地建筑规模不低于41.2万平方米,其他用地建筑规模不高于15.9万平方米。

6、规划用地构成:机关团体用地1.06公顷,占总用地的0.83%;一类工业用地41.28公顷,占总用地的32.26%;城镇村道路用地27.15公顷,占总用地的21.22%;社会停车场用地0.69公顷,占总用地的0.54%;公园绿地1.41公顷,占总用地的1.10%;防护绿地8.27公顷,占总用地的6.47%;监教场所用地48.08公顷,占总用地的37.58%。

7、服务设施配建:本街区配套****停车场1处;保留换热站2处;结合绿地设置紧急避难所1处;公共厕所1处。

8、道路交通规划:本街区规划道路分为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三级。

规划主干路:东二环路道路红线宽度为72米、**大街道路红线宽度为50米、宝格达路道路红线宽度为40米;规划次干路:团结大街道路红线宽度为40米、贝力克路道路红线宽度为30米,希日塔拉街道路红线宽度为40米;规划城市支路红线宽度20~30米。

(五)、HG03单元HG03-01街区

1、规划范围:北至国道303、南至神华北路、西至城镇开发边界、****电厂。

2、主导功能:工业发展。

3、用地规模:规划范围内城镇开发边界面积228.18公顷,其中,建设用地面积228.18公顷。

4、人口规模:以产业就业人口为主,不涉及常住人口规模。

5、开发建设总量:本街区开发建设总规模控制为145.1万平方米,工业用地建设规模不低于145.1万平方米。

6、规划用地构成:一类工业用地133.44公顷,占总用地的58.48%;二类工业用地11.18公顷,占总用地的4.90%;三类工业用地7.59公顷,占总用地的3.33%;城镇村道路用地25.87公顷,占总用地的11.34%;对外交通场站用地2.80公顷,占总用地的1.23%;社会停车场用地0.87公顷,占总用地的0.38%;环卫用地38.88公顷,占总用地的17.04%;防护绿地面积7.54公顷,占总用地的3.31%。

7、服务设施配建:本街区配套服务设施包含对外交通场站1处、社会停车场1处;垃圾处理厂2处、公共厕所1处;换热站1处。

8、道路交通规划:本街区规划道路分为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三级。

规划主干路:神华北路道路红线宽度为50米;规划次干路:新产业园一路道路红线宽度为30米、新产业园一街道路红线宽度为30米;规划城市支路红线宽度40米,弹性支路道路红线宽度20米。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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