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县龙华镇葛埔石场光伏充电站项目

审批
广东-惠州-龙门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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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7-30

项目名称 **县******电站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县**镇**大道旁葛埔石场办公生活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占地面积
(平方米)
400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林朝辉
联系人 张展铭 联系电话 150****7861
项目投资(万元) 466 环保投资(万元) 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12-31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0 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项中其他光伏发电。
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日总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主要建设2套320kW一体式直流充电桩(双枪)、1台800kVA箱式变压器,共2个重卡充电车位;在葛埔石场****停车场车棚建设光伏设施,安装面积3790平方米,交流侧装机容量832kW,预计年平均发电量约85万kWh,拟采用715Wp单面单晶硅电池组件及并网逆变器设备。所发电量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固废 环保措施:
建设阶段,安排专人负责固废分类收集,对光伏组件、逆变器、支架等设备的包装材料(纸箱、塑料膜、泡沫)进行集中收纳并处理;运营末期,将污染环境风险的光伏组件、废旧设备等固废进行集中收纳并处理。
噪声 有环保措施:
合理划定施工时段,严格避开周边居民休息时间,施工过程中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加强施工人员管理,规范操作流程,避免设备空载运行、材料野蛮装卸等人为因素产生突发噪声。
承诺:**** 林朝辉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林朝辉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