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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区][公开招标][施工]【问题答复】安富街道三江村产业基础设施补短建设项目
【发稿时间 :2026-07-30】
****水务局泸市水函〔2026〕144 号文件及附件(1)《**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26 年**版)》(以下简称**水利标准招标文件)执行要求:**市范围内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水利工程施工招标,必须统一执行该范本全部规则,不得随意删减范本硬性评分条款,范本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1 其他因素明确规定:其他因素总分区间固定为5 分 —20 分;评分维度强制包含三大板块:信用、投标人业绩、获奖奖项;硬性约束:其他因素板块至少设置 5 分加分分值,不得零分设置。 但本项目施工招标文件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审,招标文件评标细则中,2.2.1 其他因素整体分值设置为 0 分,信用、业绩、奖项全部无加分项。该设置与泸市水函〔2026〕144 号配套标准招标文件的强制性要求直接冲突,具体不符点:1、违背分值区间要求:范本限定其他因素最低 5 分、最高 20 分,本项目直接设置 0 分,突破最低分值红线;2、遗漏法定评审维度:范本强制要求评审信用、业绩、奖项,本项目全部取消该板块评审,未落实水利招标履约实力评审要求;3、违反**全市水利招标统一执行规则:市水务局文件明确**国有水利工程必须严格套用 2026 **版水利标准招标文件,招标人无权自行取消范本强制评分项。
标书代写
附件:答复02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