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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文件,现将《**县新G105****加油站醪桥至**区草坪桥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含验收意见、签到表)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县醪桥镇坝溪村新105国道旁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含验收意见、签到表)
公示时间:2026年7月30日至2026年8月27日(2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刘(187****7122)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