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发改投审〔2026〕33号
****关于**市百合镇百合河流域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局: 《******局关于申请**市百合镇百合河流域生态修复工程立项的函》(江自然资函[2026]74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批复如下: 一、根据《******局关于“十五五”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中央资金支持部分)立项的请示市府办文件处理意见》(办文编号五科ZY250655),同意实施**市百合镇百合河流域生态修复工程(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项目位于**市百合镇。对百合镇百合河流域进行生态修复治理,通过河道清淤疏浚、岸坡整治等建设,保持两岸水土,稳固河岸。通过修筑河道生态护岸、打造生态河床、**生态湿地等建设,提高河道系统形态多样性及生物多样性,增加水体自净化能力,修复面积10.06公顷。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2696.5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083.91万元,勘察费87.89万元,设计费74.91万元,监理费58.0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46.58万元,预备费245.14万元。 四、项目建设年限:2026-2028年。 五、项目资金来源:****政府统筹。 六、建设方式:采用代建制,经市政府****门市****集团有限公司。 七、项目招标方式按招标核准意见表核准的内容执行。 八、其他费用项目和标准须严格按估算明细执行,不得自立项目和突破标准。 九、项目概算须经我局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按批复的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局主体责任,加强项目招投标管理,做好预算资金绩效、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等工作,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保障工作。如需调整或发现异常,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政府要积极配合并参与项目建设,落实属地责任,做好项目建设要素保障,协调处理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十二、请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此复。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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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3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监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规定,施工图审查、造价咨询、第三方检测服务不在列举规定之列,不属于必须招标的项目,****政府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