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厅、****财政厅、****生态环境厅2025年10月24日下发《关于印发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东部湟水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全面核查“湟水源麻匹寺河(西海镇-三角城镇)水污染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建设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决定公开选取湟水源麻匹寺河(西海镇-三角城镇)水污染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第三方服务机构(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单位、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背景
1.根据2024年1月19****改革局下达《关于湟水源麻匹寺河(西海镇-三角城镇)水污染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晏发改〔2024〕11号)。监管平台代码:****
2.主要建设内容:退化草地修复面积409555㎡,河道(湖)岸堤修复长度10198m,湖内疏浚62944.98m3,苗木补栽:**云杉7955株(高度≥4m/冠幅2m)、**云杉47255株、青杨4313株、密植乌柳12000㎡、安装网围栏111.139km,平整土地及人工种草67188㎡。
3.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6575.02万元。拟申请中央财政资金(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
二、资格要求
(一)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有相应水土保持技术条件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
1.人员配置
- 项目负责人:水利、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相关专业,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有水保验收同类项目业绩;
- 配备至少2~3名水土保持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熟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
2.业绩条件
有同类生产建设项目/生态修复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业绩。
3.设备条件
具备现场调查设备(RTK、无人机、影像采集、土壤调查工具等),可实地核查水土保持工程、退化草地修复、河湖道岸堤修复情况等。
4.信用要求
无严重水土保持失信记录、无重大报告造假处罚记录,失信被执行人不予选用。
5.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费控制价10万元。
(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有相应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条件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
1.人员配置
- 项目负责人:生态环境、水土保持、环境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优先持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 配备专职技术人员2名以上,熟悉生态类项目验收技术规范(HJ19、生态影响类验收调查技术导则);
2. 业绩要求
近3年内具备生态修复、流域治理、山水林田湖草、水利类竣工环保验收调查同类业绩;
3. 信用要求
无生态环境领域重大失信、行政处罚记录;未列入环保黑名单。
4. 设备条件
具备现场踏勘设备:无人机、RTK、土壤取样工具、影像采集设备,可开展现场生态调查。
5.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编制费用控制价8万元。
三、报名事项
有意参加报名单位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二楼(****)报名,报名时间:2026年7月30日—2026年8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价一览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
4、单位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相关人员资格证书;
5、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查询截图;
6、业绩证明材料。
特别合规要求
1. 水土保持验收服务回避要求: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第53号令)规定,承担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服务参选及委托,严格执行第三方独立验收制度。
2. 成果合规要求:中标单位出具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生态环保竣工验收调查报告,必须完全符合国家现行技术规范、省级山水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及行业备案标准,确保成果可顺**过行业主管部门核查、备案及项目终审。
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联系人:何敬邦
联系电话:097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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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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