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房屋为罚没资产,房屋产权未办理过户(各意向方自行向有关部门了解是否涉及二次过户相关事宜),根据转让方提供相关资料,转让方为资产管理单位受托处置本标的,标的内动产不在转让范围内,标的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标的房产使用状态租赁中,租赁合同到期日为2026年8月1日,原承租人不放弃优先购买权。 2、本次转让标的转让方不能开具发票,涉及价款发票或收据开具事宜,请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与转让方提前落实。 3、过户办理及相关税费承担:本次转让标的办理标的权属变更过户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本次过户涉及税费由受让方承担。在本次转让房产交付前产生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所欠水、电、暖及物业费等)由原承租人根据租赁合同要求承担(租赁合同未约定的由受让方承担),标的交付后产生的上述全部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配合受让方办理标的权属变更相关手续。 4、标的承租人不放弃优先购买权。(1)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租人应在产权转让公告期间,向中心提出产权受让申请,提交受让申请资料,并按照公告要求交纳保证金,否则视为放弃受让;(2)承租人行权方式如下:a、承租人与其他意向受让方同时参与网络竞价;b、承租人在网络竞价的自由竞价期间和限时竞价期间均可行权;c、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当其他意向受让方报出当前最高有效报价时,承租人可以优先权追加相同报价,如其他意向受让方继续报价,而承租人在竞价期内未应价的,则该最高报价的意向受让方为最终受让方。 5、本次转让标的涉及的房屋面积以转让方提供的资料为参考,最终以标的所在地房管部门、规划部门、土地部门核定为准。最终成交价不因面积误差而改变。本次转让标的为罚没资产,标的房产过户相关事宜,意向方需自行前往不动产登记部门与税务部门等有关部门咨询核实,确保充分掌握过户相关信息;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及房屋过户相关信息进行核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受让标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而放弃受让房产。 6、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7、如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交易中心****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8、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中心****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9、特别提示: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银行****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