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银行的公告
为持续规范推进我县帮扶小额信贷工作,充分发挥金融帮扶作用,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有效衔接,根据****总局**监管局、****财政厅、****农业农村厅、****银行****分行《关于做好帮扶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川金监发〔2026〕5号)相关政策要求,县农业农村局拟公开遴选帮扶****银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银行业金融机构,****银行作为我县帮扶****银行,承担帮扶小额信贷调查、投放、贷后管理、贴息资料归集等相关工作,**期限5年。
二、参选基本条件
(一)在本县范围内设有固定营业网点,持有有效的金融经营许可证,具备办理农户信贷业务资质。
(二)熟悉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建立专门工作专班,配备专职帮扶小额信贷工作人员,能够下沉乡镇、村组开展入户调查、政策宣传。
(三)落实帮扶小额信贷相关利率政策,按规定简化贷款审批流程,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做到应贷尽贷。
(四)具备完善风险防控机制,近三年无重大金融违法违规记录,信用状况良好。
****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做好贷款贴息申报、数据报送、信息比对、问题整改等工作。
(六)自愿签订**协议,严格执行帮扶小额信贷管理各项规定,接受主管部门监督考核。
三、参选材料及报送
(全部加盖单位公章,纸质资料一式三份)
(一)参选材料:
1.参选书面申请(正式红头文件);
2.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3.机构基本情况、网点分布、涉农信贷业务开展情况介绍;
4.帮扶小额信贷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含服务团队、审批流程、信贷额度保障、贷后管理、政策宣传举措等内容);
5.近三年涉农贷款业务业绩、不良贷款处置情况;
6.诚信承诺书。
(二)材料报送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5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送地点:县农业农村局脱贫成果巩固与监测帮扶股。
(四)联系人:何志斌 联系电话:138****3429。
四、遴选方式
县****财政局、县金融主管部门组建评审工作组,采取材料审查+综合评审方式,重点审查机构服务能力、业务方案、基层服务力量、既往涉农帮扶成效等,综合得分从****银行名单。
五、结果公示
****银行****农业农村局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签订帮扶小额信贷业务**协议。
六、其他事项
(一)参选单位自行承担本次遴选产生的全部费用。
****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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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