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城乡地下综合管线设施建设项目已由****以****关于**县城乡地下综合管线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及相关事项的请示永建请【2026】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银行贷款和自筹,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县城乡地下综合管线设施建设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县城乡地下综合管线设施建设项目(实施主体);
2.2项目地点:****工业园;
2.3项目内容:在****工业园建设地下综合管线,主要包括区域内雨水、给水、污水、燃气、电力电缆及信息等管线建设,**地下综合管线31.82km,改造地下综合管线30.64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方工程、管网基础、保护工程、管网工程、检查井及其他附属设施设备等。
2.4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为30429.00万元。
2.5服务期限:项目经营期限为20年(含建设期)。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满足本次招标投资、运营范围,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单位);
3.1.2财务要求: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文件或提供经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具体要求如下:①财务报告文件:****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影印件或复印件或扫描件。
3.1.3业绩要求:/
3.1.4信誉要求:在最近三年内无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情形,而受到行政处罚的。
3.1.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26年07月30日至2025年08月3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3:00至5:0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到**市惠泽路聚贤庄获取招标文件。
5.2所有投标人由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下列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②营业执照副本。
5.3报名资料不符合要求的、超过报名时间的将被拒绝报名。
注:上述资料收复印件,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全部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印鉴,不接受影印件印鉴,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此步骤仅限于报名阶段,****委员会评审结果为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08月3日09:00时加急标书代写
6.2开标时间:2026年08月13日09:00时加急标书代写
6.3开标地点:**市惠泽路聚贤庄。加急标书代写
6.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5开标时,所有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加急标书代写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人民政府(http://www.****.cn/)上发布。
9.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0735-****066。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县**路10号
联系人:罗先生
电话:139****8345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省****湖区人民路街道人民东路25****中心办公楼;
联系人:朱女士;
电话:133****6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