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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国有资产处置的相关规定,我校一台废旧电梯已按程序报经****中心、区教育局审核批准,现依法依规进行公开处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处置标的概况
本次处置标的为废旧曳引驱动乘客电梯1台,具体信息如下:
产品名称: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型号(规格):GVF-11-C090。
制造单位:****公司。
层/站数:8层。
残值评估价:10175元(人民币壹万零壹佰柒拾伍元整)。
二、回收单位资质要求
参与报价的单位须具备废旧电梯回收处置相关资质,信誉良好,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三、报价及材料提交要求
有意参与回收处置的单位,请于2026年8月4日上午12:00前,将以下材料提交至指定地点:
1.单位资质材料。
2.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证明材料。
3.废旧物资回收处置报价单。
4.无价值废品垃圾清运处置承诺函。
所有材料须密封递交,封口处加盖公章,并在密封袋表面注明“废旧电梯处置”字样。
提交地点:学校高中部(**市**区周门南路9号)保安室。
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报价材料,不予受理。
四、选定方式
学校将综合考量资质条件、行业信誉及报价水平等因素,选定报价最优(残值回收报价高者优先)的单位进行废旧物资回收处置。
五、款项缴付
被选定的回收单位在进场清运前,****学校财务室缴清废旧物资回收残值款项。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老师
联系电话:****2392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所有。
附件:相关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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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