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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1(国家名城评估年报项目):
| **** | **市**区劳动南路178号 | 综合评分法 | 否 | 598,100.00元 | 94.69 |
合同包1(国家名城评估年报项目):
服务类(****)
| 1-1 | 行业规划服务 | 2026年国家名城评估年报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一、项目概况 为深入****办公厅、****办公厅《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若干意见》、****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建科〔2021〕83号)、****建设厅、****文物局《关于开展全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评估的工作通知》(陕建城发〔2022〕14号)等文件要求,以及《**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第五十六条“市、****政府应当每年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历史建筑和传统村落的保护工作开展自评估,形成自评估报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要求,开展本次工作。 二、服务内容 (一)规划范围:**市域。 (二)工作内容 从“历史文化**调查评估和认定情况”“保护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及 “保护利用工作成效”等3方面,全面评估2026年**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工作,实事求是梳理经验、查找问题,形成数据详实、直面问题的年度自评估报告。 三、技术要求 1、组织专家评审会,对《国家名城评估年报》成果进行技术审查。 2、履行相关行政审查程序。 四、服务要求 项目成果内容应符合《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五、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0月31日止。 (二)款项结算 项目总合同额按项目进度分三批支付: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0%;项目实施阶段完成成果经专家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交付验收合格后,10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 六、其他 (一)进度要求 2027年6月前,完成评估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 (二)成果交付要求 《国家名城评估年报》,电子版1份(pdf)、纸质版1份。 (三)质量验收标准或规范 1、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 《**省文物保护条例》 《**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 《**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条例》 2、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 GB_T50357-2018《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标准》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0月31日止 | 考核(验收)标准和方法:通过专家评审并经甲方验收合格。 质量验收标准或规范:1、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 《**省文物保护条例》 《**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 《**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条例》 2、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 GB_T50357-2018《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标准》 | 598,100.00 |
王可欣(采购人代表)、吴巧绒、石会娟
| 1、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基数,参照国家计委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财政部颁发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财库〔201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2、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由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给****。 3、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公司****路支行 账号:791********201****9478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国家名城评估年报项目 | 0.8972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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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地址:市级机关**九路办公区
联系方式:029-****9219
名称:****
地址:**市经开区**五路赛高街区A座902室
联系方式:029-****2018(转804)
项目联系人:范工
电话:029-****2018(转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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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