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银行****园区行政中心支行营业用房装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
****公司****中心支行营业用房装修工程
二、招标编号:
****
三、项目情况:
****银行****园区行政中心支行营业用房装修工程,支行营业用房属一类高层民用建筑,具体详见设计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等相关内容。
最高限价:人民币****327.15元(含税)。
中标人数量:1家。
项目地点:****公司****中心支行。
项目工期:88个日历日。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投标人及所报工程的资质要求如下: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2、投标人需同时具备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意一方业绩均认可)需具有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的已竣工且单项施工合同金额在250万元(含)以上的室内装修工程业绩案例(提供业绩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下同)。
4、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需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均提供证书复印件);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2026年4月-6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5、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需满足以下条件(提供承诺书原件):
5.1.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即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交纳社会保险、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5.2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6、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技术负责人需具有建筑类专业的工程师(中级)及以上的职称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投标人的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2026年4月-6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7、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专职安全员需持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安全员C证)(提供证书复印件);投标人的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2026年4月-6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8、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须提供202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经第三方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须体现经审****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近3个月内开具,****银行明确表示复印无效的,银行资信证明可以是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资信证明要能证明供应商的资信状况良好、往来账款正常、无透支行为,存款证明无效;如果投标人为新成立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则需提供新企业验资报告复印件,报告须具有出具单位公章)。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3.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情形: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单位数量不超过两家,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须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协议书上需明确联合体各方责任的工作和义务。
4.项目分包:
√未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标书代写
9.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同时参与:
√本项目
□本项目的同一标段/分包。
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2)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11.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2.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投标人承诺在本协议生效期间,不从事违反联合国、中国和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规则的活动,不为前述活动提供便利。
14.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需)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中银智采平台上的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s://ctpch.****.com/。标书代写
1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须按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并必须遵循以下规定:
(1)联合体投标必须确定其中一个联合方为投标的全权代表方(牵头人)。授权代理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联合体双方应连带承担联合体在投标及履约中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2)联合体双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与职责分工,联合体各方应依据共同投标协议所规定的分工,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的投标。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五、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30日起至2026年08月06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11:30,14:00—17:00(**时间,下同)。
2、获取方式:投标人在https://www.****.cn/平台免费注册(注册、登录入口为“JSTCC(新版)”,之前已在代理机构注册过的投标人,请从“JSTCC(新版)”入口登录,并完善用户信息后,再关注领取本项目招标文件。注册时的联系人须为负责本项目的联系人。本项目后续相关通知将通过www.****.cn平台直接发送给此联系人。代理机构开具的服务费发票为数电发票,开具后将直接发送至中标人在代理机构JSTCC系统注册时预留的邮箱,若中标人未预留数电发票接收邮箱或需更改邮箱,请在中标公告后及时与对应项目负责人联系。投标人注册的联系人信息错误是其自身的风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责任。技术支持电话:400 058 0203、025-****3461、139****7623),线上支付并下载招标文件**台服务费电子发票。
3、平台服务费:人民币500元,支付完成后,平台提供在线平台服务费电子发票。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能够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网(http://www.****.com)、(www.****.cn)、**招标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进行发布。
七、开标及投标:标书代写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时间2026年08月21日上午09:30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标书代写
本项目将采取远程开标方式,并允许以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邮寄地址:请各投标人于2026年08月21日上午09:30前,通过快递形式将投标文件(1份正本、7份副本、报价表、电子版文件)密封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邮寄地址:**市**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12楼1201室,王奕骁收,电话132****4823。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建议邮寄包装要求:外包装上至少需清楚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标书代写
八、监督举报方式:
投标人与招标人在接触及**过程中,如遇招标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办公室反映和举报。招标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为。
举报途径:请用微信扫码
监督举报联系人:何宇0512-****5566-33131,****分行纪委办公室
九、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标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十、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统一组织踏勘,投标人如需踏勘自行联系踏勘联系人。
联系人:徐敏(请踏勘人员提前1个工作日联系)
联系方式:0512-****5566-69670
十一、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
地 址:**市**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
邮 编:210024
联 系 人:徐和芝、王奕骁、叶子超、徐悦
联系方式:025-****1973、159****8729、132****4823
电子函件:****@jstcc.cn
附件下载1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