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基地建设项目(EPCO)跟踪审计及结算审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中标(成交)金额:155000.00元(大写:壹拾伍万伍仟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基地建设项目(EPCO)跟踪审计及结算审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及结算审计,除了对本项目施工阶段进行跟踪审计和完工结算审计外,还需对缺陷责任期内维修加固、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相关费用进行审核。具体服务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从签订合同起至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报告,且按要求提供该项目跟踪审计归档资料止。(施工工期约180天)供应商应在施工结束后(30)日内完成结算审计并出具报告,逾期未完成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供应商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责任。 服务标准: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中心五楼,联系电话199****4858。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编制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王共伟 188****770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地址:****中心五楼
联系方式:王工 199****4858
2026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