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合同包1(2026年**县到贤镇田村村柿子加工建设项目):
| **** | **省******政府院内147号 | 综合评分法 | 否 | 791,043.65元 | 90.32 |
合同包1(2026年**县到贤镇田村村柿子加工建设项目):
工程类(****)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2026年**县到贤镇田村村柿子加工建设项目 | ****包装厂房360m2(长30m,宽12m, 高6m);**250吨冷库一座1000m3(长14.38m,宽12m,高5.8m) | 6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日期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郑瑞凤 | 一级建造师,豫111********41530 | 791,043.65 |
陈萍(采购人代表)、宋选宁、张鹏国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2026年**县到贤镇田村村柿子加工建设项目 | 0.4746 | 采购人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造价咨询服务费按(陕价行发[2014]88号文件)计算收取,不计入工程造价,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具体金额以代理机构开具的发票为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现金或转账)。
2、造价咨询服务费:3957.73元。
3、账户名称:********公司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县东新街支行
账号:610********500002163
4、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提交盖章签字彩色打印的纸质版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文件两份(盘)签字盖章后的二次报价清单两份,线下递交的纸质版响应文件正本及二次报价内容应与线上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不一致的以线上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准。
名称:****(本级)
地址:**县到贤镇街道
联系方式:153****7121
名称:****
地址:**省**市**区**省**市**区雁翔路99****广场C座西交一八九六孵化器2046号
联系方式:155****6505
项目联系人:井红艳
电话:155****6505
****
2026年0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