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酒店有限公司等三户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截至转让基准日2026年1月20日,该资产包债权总额为1,367,464,295.35元,其中本金为933,459,272.49元,利罚息为434,005,022.87元。上述债权本金、利罚息等数据可能与实际金额存在误差,实际金额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和相关法律规定计算出的具体金额或管理人确认的金额为准。
截至基准日2026年1月20日前,该三户债权资产已回收的权利、权益和利益归****所有,不转让买受人。
单位:人民币元
| 序号 |
主债务人名称 |
主债务人 所在地 |
债权本金余额 |
债权利息 |
担保情况 |
其他情况 |
| 1 |
******酒店有限公司 |
**省**市**市 |
470,000,000.00 |
357,106,375.80 |
抵押物:******酒店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市乍浦镇游艇湾32幢国有出让商业用地及房产抵押,土地使用权面积70575.3平方米,建筑面积75316.78平方米 保证人2:****公司 |
****集团****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申报并经管理人审核确认的债权金额为****79334.32元(其中本金47000万元,截至破产受理日即2021年2月10日的利息金额为****6754.22元,公告费2580元,诉讼费0.1元)。现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公司等321家公司重整计划,已领取普通信托份额****79334.32份受偿。现累计收到信托利益分配款663501.01元,目前持有普通信托份额****15833.31份。(根据重整计划债权人从信托份额实现现金受偿的,应等额削减信托份额,****公司确认为准) |
| 2 |
****公司 |
**省**市**县 |
459,990,000.00 |
75,857,344.93 |
质押物:****集团****公司持有****公司的6亿股股权 |
债务人****公司、担保人****集团****公司、****公司均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申报并经管理人审核确认的债权金额为****03052.92元。(其中本金 45999万元,截至破产受理日即2021年2月10日的利息金额为****3052.92元)。现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公司等321家公司重整计划,已领取普通信托份额****03052.92份受偿。现累计收到信托利益分配款655707.99元,目前持有普通信托份额****47344.93份。(根据重整计划债权人从信托份额实现现金受偿的,应等额削减信托份额,****公司确认为准) |
| 3 |
**保税区****公司 |
**省**市**区 |
3,469,272.49 |
1,041,302.14 |
保证人1:****公司 保证人3:王淑燕 |
|
| 合计 |
933,459,272.49 |
434,005,022.87 |
处置方式:对外公开转让。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人员不得受让本公告资产:1.国家公务员、****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交易条件 :一次性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特别提示:竞价标的物项下含信托受益权份额,买受人需自行办理信托受益权份额变更登记等手续,由此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税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长城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具体信息请联系我司获取详细档案资料自行尽调,以资产现状及生效法律文书为准。
联系人:谢经理(业务部门经办人)
联系电话:0574-****7052
联系人:****公司营销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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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纪检审计部门联系人:于经理
联系电话:0571-****3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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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