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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废硫酸**再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废硫酸**再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位于****开发区**产业园****厂区内。
建设单位:****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07月30日至2026年08月27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樊斌
联系电话:138****7022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