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公司破产清算案选定管理人公告
我院受理资****公司破产清算一案选定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法院关于规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的规定,现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资****公司成立于2019年4月28日,注册资本为壹仟万元整。
二、本次采取自愿报名、择优入围、网络摇号方式选定破产管理人:
(一)报名条件:
1、本次采取自愿报名,报名的机构必须入围“2024-2025****法院系统破产管理人名册”且具有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破产管理人。
2、报名的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和《****法院关于规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第十七条之规定的不得或者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3、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近五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2026年7月30日起到2026年8月10日18时止。
(三)报名方式和地点:申报机构需向本院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不接受电话报名、网上报名。申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所有申报材料概不退还。
申报地点:****司法技术室(办公楼307室)。
(四)申报材料
1、申报机构的申请、资质等基本情况。
2、申报机构近三年来的主要业绩,办理房地产破产案件的情况,正在承办的破产案件数量及进程。
3、申报机构拟定的工作初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思路、工作计划、组织架构、职责分工、管理人报酬收取及建设性建议和意见等内容。
4、参与本案管理人竞争的优势。
5、申报机构不存在依照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应当回避或依法不应被指定为管理人情形的声明。
6、拟委派本案管理人团队的主要负责人、常驻人员的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及其执业经历和业绩。
7、申报机构应准备好申报资料(一式贰份),装订成册,密封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提交本院指定的联系人。未提交或逾期提交申报资料的视为放弃参与本案管理人的竞争。
(五)入围方式:
1、本院将对申报的机构从机构实力、有利办案等情形择优选择三家机构入围 (如报名少于三家机构直接入围)。
2、本院将于2026年8月12日上午9:00在我院本网站“工作公示”栏上公布入围名单;
3、入围的机构请于2026年8月12日上午10时前,登陆本网站“工作公示”栏,通过点击本公告界面上“网上报名”进行报名申请。
(六)选定破产管理人:
1、本院将于2026年8月13日上午11时准时对入围的前三名机构进行网络摇号,第一轮摇出本次的管理人,第二轮摇出本次的备用机构。请相关人员按时参与本次摇号。
2、请入围机构指派人员参与摇号,如未指派人员参与摇号视为该机构放弃本次破产管理人的选定。
三、其他有关事项,可向**省****咨询了解。
联系电话:0735-****611 134****7415(娄)
地址:**省**市东**路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