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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辆报废车辆合并处置转让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2026-07-31 |
| 2026-08-13 |
| 注册、报名、竞价辅导请联系 400-****-3939 项目咨询请联系 章女士、张先生|联系电话:153****3832、0577-****2071 |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交易中心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名称 | 5辆报废车辆合并处置转让 | ||
| 资产来源 | 企业实物资产 | ||
| 机械设备 | 名称 | 5辆报废车辆合并处置转让 | ||
| 规格型号 | 以现场实地勘察实物为准 | 计量单位 | 辆 | |
| 数量 | 5 | 成新率 | ||
| 主要功能用途 | 所在地 | |||
| 现状分析 | 系使用后更新换代产生的废旧资产,数量以实地勘察为准 | |||
| 瑕疵情况 | 资产已经无法继续使用 | |||
| 其他披露内容 |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受让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 2、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报废车辆处置合同》。 3、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受让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4、本次转让标的为5辆报废车辆合并处置转让,不包括原牌照及商业保险。 5、转让标的资产不保证零部件齐全,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受让方不得在受让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6、本次转让挂牌价格为含税价。 7、本次转让不涉及优先受让权。 8.不得将受让标的进行再改造流通市场,受让方对所在地实地看样、查勘,转让废旧物资清单作为成交后标的移交依据;标的移交以转让废旧物资清单上所列的设备名称、规格型号为准。 9.挂牌期间将组织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 10.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意向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 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11.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12.看样时间:本公司统一时间组织看样,有意者须提前电话咨询预约 13.咨询地点:**市**区新世纪商务大厦A-2109 14.资产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15.咨询电话::153****3832 16.交易方式:采用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标书代写 | ||
| 转让方名称 | **** | ||
| 注册地 | **省**市乐潸市**街道旭阳路6688总部经济园6幢1901室 | ||
| 证件类型 |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0382MABWW0L63M |
| 交易条件 | 计价方式 | 总价 | |
| 转让底价(万元) | 11.75 |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 价款支付方式 | 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按照其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至“浙交汇”****中心****银行,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履约保证金,不冲抵成交款;履约保证金在标的物清运完毕后凭交易合同、转让方出具的移交确认****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申请退回保证金。 2、成交后,受让方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户名:****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008655,开户行:****营业部)付清全部成交款。 3、标的物以现行存放状态移交给受让方回收,转让方对其不承担质量保证责任,不保证报废车辆能满足受让方的任何功能需求。 4、受让方逾期不办理标的交接手续的,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由此产生的停车费用(按每辆车100元一天计算),并承担本标的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受让方自身原因逾期办理报废注销手续的,按成交总价的3%累计计算违约金(按天计算,违约金累计不超过成交总价的30%),并赔偿转让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5、报废车辆回收处置,****政府规定的合法程序处置,受让方需在移交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给转让方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书》****管所交警出具手续为准)等手续,受让方未履行任何一项交易标的交易中规定的义务,则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6、挂牌期间将组织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 7、竞得人付清所有成交款项后,标的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移交给竞得人,竞得人须在移交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交接手续并将废旧设备物资搬运转移完毕,由逾期引起的违约责任由竞得人自行承担,保证金不予退还。 8、本次转让挂牌价格为含税价,转让方向受让方开具成交金额的增值税发票。 9、受让方须于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10、标的的数量以及规格仅作为参照依据,标的物按存放现场实物现状、现质量以实地勘察为准进行交易、交付。 11、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履约保证金,不冲抵成交款;履约保证金在标的物清运完毕后凭转让方出具的移交确认单申请退回。 12、本次转让涉及相关危险废物的转移、运输、贮存、处置,受让方须按国家有关危险废物相关规定执行。如受让方没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须委托具有该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13、其他未尽事宜以《报废车辆处置合同》为准。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且须具备国家规定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以提供盖有公章的统一社会信用码证,法人身份证为准,并提供商务部门出具的盖有公章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为准)。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3.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万元) | 5.00 |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标书代写 | ||
| 交纳方式 | 线上; | ||
| 处置方式 | 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履约保证金,不冲抵成交款;履约保证金在标的物清运完毕后凭交易合同、转让方出具的移交确认****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申请退回保证金。 |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 ||
| 资产展示安排 | 本公司统一时间组织看样,有意者须提前电话咨询预约153****3832。 |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 ||
| 项目附件 | 公示附件 | 报废车辆清单.doc | |
| 材料附件 | |||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章女士、张先生 | 电话 | 153****3832、0577-****2071 |
| 传真 | 邮箱 | |||
| 地址 | **省**市鹿**海事路17号七楼 | 网址 | https://www.****.com/WZPT/ | |
| **机构 | 名称 | 温****公司 | 联系地址 | **市**区新世纪商务大厦A-2109 |
| 联系人 | 章女士 | 固定电话 | 153****3832 | |
| 手机 | 153****3832 | |||
| 转让方 | 联系人 | 叶鹏程 | 电话 | |
| 传真 | 邮箱 | |||
| 地址 | 网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