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资产,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转让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市波波城57幢165号202室住宅 | ||
| **** | 监测编号GR2026NB****879 | |
| 135.7173 万元 | ||
| 2026-07-31 | 挂牌截止日期2026-08-13 | |
| 是 | 资产来源企业国有资产 | |
| **市波波城57幢165号202室 | ||
| 国有资产 | ||
| 否 | ||
| **市波波城57幢165号202室 | ||
| 甬房权证江东字第200****0508号 | 土地使用权证号甬国用(2009)第****092号 | |
| 118.24 | 房屋用途住宅 | |
| 12.96 | 土地用途住宅用地 | |
| 出让 | 使用期限2073年2月27日 | |
| 所在层数 | ||
| 空置 | ||
| 租金收益转移(交割)时间 | ||
| 否 | 是否取得抵押或其它他项权利人同意否 | |
| 否 | 居住权期限至||
|
一、【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意向方应仔细阅读标的信息公告,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意向方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交易中心和转让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了充分的了解,对受让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意向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二、【风险承担】意向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信息披露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对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面了解,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三、【交易税费】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所有国家规定的税收、转让行为所涉及的一切税费,按照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四、【看样规定】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实地看样,了解标的资产状况及瑕疵,如未参与现场踏勘,谢绝报名。踏勘完毕后,在《踏勘确认书》上签字或盖章(踏勘看样时请携带相关材料和印章)。网络报名时请上传转让方签字版《踏勘确认书》。 五、【交易服务费】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中心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3个工作****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甬产权[2025]35号)标准交纳交易服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交易服务费的,****中心有权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优先扣除,剩余部分转为履约保证金。 六、【交易合同】合同模板,详见附件。 |
| ****集团有限公司 | 核准(备案)机构****国资委 |
| 2026-07-07 | 评估基准日2026-01-30 |
| 135.7173 | 账面净值(万元)业务无法提供 |
| 公开协议 | |||
| 网络竞价 | |||
| 多次报价 | |||
| 至本公告挂牌期满,1、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方,采用协议交易,意向方无需进行报价,直接被确认为成交方,并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方的,****中心组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和成交价。 |
|||
| 否 | |||
| 是 | |||
| 否 | 意向方数量要求挂牌期满征集到合格意向方数量需达到1人及以上,否则 延牌 | ||
| 是 | |||
| 30 万元 | |||
| 报名即缴纳 | |||
| 意向方在信息披露截止日15:00:00****银行到账时间保函出函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的,视同意向方自动放弃本标的报名。 | |||
| 银行转账 | |||
| 1.****交易中心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合法、真实、完整、有效; 2.意向方不得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 3.意向方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面了解,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4.意向方一经提交报名,不得撤回;意向方被确认报名(申购)成功后,须按公告要求参加后续交易活动; 5.仅产生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方,按公告要求以不低于挂牌价确定为受让方; 6.意向方参与竞价应保证以不低于挂牌价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在未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则以意向方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首位到账意向方应以挂牌价受让; 7.意向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并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按照公告要求签订《实物交易合同》,并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8.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约定,****中心操作规程和竞价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 | |||
| 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中心和转让方所有,****中心扣除其应付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划归转让方所有。转让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2.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中心于确定受让方之日(不含当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3.受让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如有)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按合同约定转为成交价款或履约保证金。 |
|||
| 承租方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 |||
其他 可选择一次性付款或申请按揭贷款。 |
|||
| 履约保证金(押金)支付期限 | |||
| 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机构单位,个体工商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 ****中心审核 | |||
| 一、【标的介绍】 1、标的房屋以现状进行交割,标的的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标的房屋的实际****机关确定为准。****中心对标的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标的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受让方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需修复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房屋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若有关部门要求将标的房屋恢复原状的,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房屋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标的房屋房龄超10年存在房屋设施设备老旧情况,受让方知晓并同意自行承担保修责任。 3、标的房屋**分析不满足当地大寒日采光2小时的规定,意向受让方已进行现场实地考察,均已了解并认可。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足等为理由向转让方提出退房或索赔。 二、【交易流程】 (1)无需贷款的: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保证金扣除服务费后冲抵成交款****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含交易服务费)后,****中心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交易双方凭产****交易中心指定过户协助人员****交易中心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 (2)需银行贷款的:符合按揭政策的受让方,****中心指定银行贷款支付除首付款以外的剩余款项,受让方需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0****银行贷款手续(包括签署按揭抵押合同、支付相关费用等相关手续),按揭贷款****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如因受让方原因或按揭政策调整或其他非受让方原因导****银行按揭贷款的,****银行或转让方通知之日起的三十天内补足不能获得贷款的相应金额的购房款。 具体流程: ①意向受让方需在报****交易中心指定银行客户经理,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前期****银行方面要求为准),****银行的初审确认。②通过贷款初审的意向方在成功受让标的且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的5个工作日****银行正式提交贷款申请。(首付款按照成交价款的30%执行,如银行按揭最终审核超过30%的,受让方须按要求补足首付比例。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冲抵部分首付款或成交款)③受让方凭借产权交易合同与转让方办理网签(网签合同按照住建部门要求办理)。④银行对受让方进行正式贷款审核。审核通过后,由银行客户经理在网签系统中予以确认,并短信通知交易双方。 ⑤受让方在付清首付款及****银行正式批贷通知后,****中心指定过户协助人员****交易中心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⑥过户完****银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银行领取他项权证后将按揭款项放至交易双****交易中心指定账户。⑦****中心确认收到按揭款项后,通知受让方携****银行领取不动产权证原件。 |
|||
| 自信息披露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是 | |
| 征集到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后延牌。 最多延牌次数: 10次 , 延牌周期:5 个工作日。 | ||
| 目前已延牌个周期,已**个工作日 | ||
| 否 | 踏勘时间安排信息披露公告期,提前个工作日预约 | |
| 柯老师 | 标的踏勘联系电话139****9989 | |
| 王老师 | 交易机构联系人手机号158****1797 |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
|
|
| 踏勘确认书 | 否 | 否 | 是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 | 否 | 否 | 是 |
| 法人/非法人组织资格证明 | 否 | 否 | 是 |
| 意向受让方身份证 | 否 | 否 | 是 |
| 经营者身份证 | 否 | 否 | 是 |
|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 否 | 否 | 是 |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转让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中心对转让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中心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交易中心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交易中心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4、意向方须妥善保管本人的账户及密码,任何以注册账户登录和参与竞买的操作,均视为本人的行为,因意向方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意向方负责,交易中心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5、意向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意向方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协议条款的约定,充分知悉相关交易风险,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6、意向方须同意并承诺按照本项目网上公告及交易条件执行。
7、意向方须认可《交易合同(样本)》(附件)的所有条款,同意在成为受让方后须按《交易合同(样本)》(附件)版本签署。
8、网上报名按公告及交易系统提示提交报名资料,报名不得自行撤回。
9、****中心有限公司指**算账户是本项目发布公告时系统自动生成的账户,随项目公告同时公布,该账户为意向方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唯一指**算账户(包括交纳交易保证金、成交款、交易服务费等相关款项),请意向受让方务必牢记。对于遗失、泄漏、忘记该结算账户或因报名时错误报名、在交款时错误录入结算账户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意向方自行承担。****中心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交款账户中的括号为英文半角。
10、优先权人应在报****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11、办理成交相关的各项手续的主体应当与意向方在交易系统注册、报名的竞买主体为同一方。受让方即为交易合同签约方,项目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方。
12、本公告所称转让方是指本转让标的权属人、经委托或授权办理本次转让事宜的主体。
13、项目披露信息以**产权交易信息网发布的挂牌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