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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7-30 09:06
信息来源:项目管理科(行政审批科)
金****公司向本局提出申请,因原柱网不满足长尺材料安全转运的必要工序,通道与船台作业区交叉干扰,存在安全隐患,需外延钢棚西侧用于设置材料临时周转区。现对原规划总图及单体面积调整的情况进行说明,并要求对(柴、电)集散两用船、工程船及危化油船建设项目(1#仓库、钢棚)工程证进行变更,变更内容如下:
1.钢棚西侧外延宽4.50米,长37.00米;2.西侧道路结合钢棚外延优化。3.钢棚内局部地面标高由25.00调整为26.00,调整标高后钢棚入口坡道取消。4.根据上述变更调整,建筑面积增加156.2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增加629.09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由7111.24平方米调整至7267.44平方米,计容总建筑面积由30201.04平方米调整至30830.13平方米。经审核,此变更符合规划设计条件要求。
现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我局将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30日~2026年8月8日,公示地点为项目施工现场、****人民政府网。如本行政许可直接涉及公民(法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及申请听证等权利。请于公示期内,持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及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明),以书****办事处或****申报。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
联系电话:****2339****办事处)
****9175(****)
公示详见:****政府网
项目施工现场
兰江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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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