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7月31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31日-2026年8月3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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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年处理30000吨塑料粉碎循环再利用项目 | ****开发区犁城****商贸院内 | **** | ******公司 | ********开发区犁城****商贸院内建设年处理30000吨塑料粉碎循环再利用项目,该项目租赁现有闲置厂房建设,项目拟购置输送平台、粉碎机、沉浮分离池等设备14台(套),主要原辅材料为HDPE和PP塑料瓶等,主要生产工艺涉及上料、破碎、摩擦清洗等。项目建成后可达年综合回收再利用30000吨固体废物的生产能力。 | 1、原料进厂后由人工进行分拣,分拣过程中产生粉尘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采取喷淋、洒水抑尘、加强车间密闭等措施,确保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厂界最大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车间布局、采取基础减振、建筑隔音、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要求。 3、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设计和建设排水系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生产废水经“气浮+三级沉淀”处理后外排水经市政管网排入**县****公司(二厂)深度处理,确保外排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县****公司(二厂)进水指标要求。 4、分拣杂质、沉渣(含水率20%)、色选不合格品、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统一外售,污泥(含水率60%****公司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确保一般固废满足《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有关规定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