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临沂沂河黄山水利枢纽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审批
山东-临沂-罗庄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31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关于**沂河**水利枢纽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鲁环审〔2026〕58号

****调度中心:

你单位报送的《**沂河**水利枢纽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是列入《“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的重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区、**县、**县交界处,沂河干流上。其中,**的**闸闸址位于**县庙山镇立朝村附近,距离沂河出省处约31km。项目通过****闸、改造土山闸,实现两闸联合调度,并结合拟建设的沂沭河雨洪**利用东调工程,向**市、**市城乡生活及工业供水,同时向土山灌区灌溉供水及刘家道口灌区补水。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枢纽工程(****枢纽、改造土山闸)、河道工程、堤防工程、防护工程、防汛道路工程等。项目建设设置6处弃土区,5处施工生产区、4处施工生活区(3处与生产区合并设置)。项目用地面积764.40hm2,其中,永久用地525.29hm2(不含河流水面),除武沂导流沟改线、立朝排水涵改线的临时工程不可避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外,其余用地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建成后,枢纽工程总库容11627万m3、兴利库容10451万m3,多年平均向受水区供水17082万m3,其中,向城镇供水14079万m3、向灌区供水3003万m3。

该项目为综合利用水利枢纽工程,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鼓励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项目已列入《**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符合**市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已取****委员会《关于**市沂河**水利枢纽工程规划报告审查意见的函》(淮委规计函〔2025〕106号)。项目实施将对区域生态、水环境、大气环境等产生不利影响,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本批复要求后,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以得到一定缓解和控制。我厅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总体评价结论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水**综合调度管理。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严格遵循“先节水后调水、先治污后通水、先环保后用水”的“三先三后”原则,统筹考虑受水区节水潜力与管控政策,多措并举深挖区域节水空间,持续提升受水区用水综合效能,进一步压减新增取水用水规模,从严控制区域水**开发利用强度,守住流域水**承载底线,实现水**优化配置与生态保护协同推进。

(二)严格生态流量泄放与保障措施。施工期明晰施工用水与生态用水管控边界,优先采用再生水或集中供水满足施工需求,严禁直接截流河道原生径流,确保下游河道基础生态需水。运行期严格生态流量泄放及其保障措施,确保省界断面下泄流量符合《沂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沂河生态水量保障实施方案(试行)》提出的生态水量控制目标要求。结合工程灌溉供水功能,建立健全“生态优先、错峰供水”调度管控机制,灌溉用水高峰时段须优先足额下泄生态基流,再统筹分配农业灌溉水量,严格规范用水调度次序,坚决防范生态用水被挤占挪用。

(三)强化水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政府开展沂河水质改善方案的可行性专题研究,并将研究结果纳入项目设计统筹决策。****政府制定并落实水污染防治规划,加快推动沂河水污染防治和水质改善等各项举措落地见效,定期开展规划落实和实施效果跟踪评价,必要时优化规划内容及相关措施,推动治理任务按期完成。项目建成并确保蓄水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的前提下,方可有序实施供水。

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水质保障措施,加强沂河上游污染源管控,推进流域内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粪污综合利用,切实减少入库污染负荷;控制库周污染源,降低水质潜在污染和水体富营养化风险。项目建成后,应依法依规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实行分区保护、分类管理,确保蓄水和供水水质安全稳定。

(四)切实做好生态保护与修复。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进一步优化施工方案,严格控制工程占地和施工活动范围。采用绿色施工工艺和设备,最大限度减少地表开挖和扰动,减少对植被的占用、对野生动物及其生境的扰动。科学设置弃渣场,制定弃渣综合利用方案,尽量减少工程弃土、临时堆存场及弃渣场,最大限度减少植被破坏。施工前对表层土壤进行剥离,单独堆存并回用,施工中采取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迹地、弃渣场等区域实施生态修复。严格落实自然**部门关于临时用地管理相关要求,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临时用地确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须依法依规取得临时用地批准手续。

进一步优化过鱼设施工程设计,充分适配河道鱼类洄游习性,保障上下游鱼类洄游通道连续畅通。严格落实增殖放流措施,定期开展运行期增殖放流效果监测与评估,依据评估结论动态优化调整放流品种、投放规模等,持续修复水域水生生物群落结构,维护河道水生生物**稳定。

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严禁随意破坏植被和捕杀野生动物。施工过程中如发现珍稀保护野生动植物或受伤野生动物,应第一时间上报相关部门并同步采取有效保护、救护等措施。

(五)严格落实其他环境保护措施。加强工程建设运行全过程生态环境保护,对施工期和运行期产生的污(废)水、扬尘、噪声、固体废物等采取有效防治措施。各类施工污(废)水经收集处理达标后回用或综合利用;采取优化施工工艺、封闭作业、湿法作业、洒水抑尘等措施,防治扬尘污染;优先采用新能源机械设备、清洁低碳运输方式,采取减振隔声、施工车辆限速禁鸣、禁止夜间运输等措施,防治噪声污染;集中收集生活垃圾,定期清运并妥善处置,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进一步优化截渗工程方案设计,充分遵循区域地下水补排规律,合理把控截渗强度,兼顾沿岸现有地下饮用水水源、农田灌溉及生态用水等需求,优化截渗材料选取,避免对地下水****水厂水源地造成不利影响。

(六)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增设李庄闸、土山闸、**闸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及事故应急池,完善沿线水环境风险防控配套设施,筑牢河道水质安全屏障。全流程强化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管理,从源头防范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政府及相关部门建立应急联动机制,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快速、稳妥处置能力。

(七)严格落实文物保护有关要求。施工前主动对接当地文物主管部门,切实做好施工过程中的文物保护工作,如发现文物遗存应立即停工并报告,待依法完成考古工作后再行施工。

(八)持续做好公众参与工作。项目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妥善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

三、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四、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环境局,****环境局**分局、****分局、****分局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监督指导,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六、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0 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后的环境影响****生态环境局,****环境局**分局、****分局、****分局,并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检查。



****

2026年7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